第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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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星愿不缺零花钱,但对英雄皮肤没兴趣,向来都是用着最朴实的形象。
  只是爸爸回到家后,第一时间让她打开客户端,坐在她旁边让她登上一个新帐号——顶着爸爸期待的目光,彷佛每个细胞都在欢快地求夸奖求表扬,她只能硬着头皮,玩了一晚上花里胡哨的英雄给他看,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份礼物。
  敌方水晶再一次爆炸后,江星愿松开被她捂暖了的滑鼠,转头看向爸爸。
  “爸,你是不是想跟我说什么?”
  “啊?啊,没,这帐号你玩着还喜欢吗?”
  “嗯,喜欢。”
  书房中,重新陷入尴尬的沉默。
  三分钟后,江识文觉得自己不能再傻坐下去了,堂堂一个四十已立的成年人,还想让女儿给他抛话题不成?他尝试组织语言:“你喜欢就好。其实有件事,爸想跟你说,你知道方叔吧?”
  “不知道。”
  “……就是以前经常来咱们家做客的方叔,那个没头发的叔叔。”
  这次,江星愿点头了。
  以前来家里做客的同事不少,其中一位特别显眼,肤色偏棕,在灯光下,就像一颗圆滚滚的卤蛋,记忆深刻。
  “前年他去s市创业,到处找人借钱,就我借给了他,今年公司办得不错,缺可靠又技术过硬的it工程师,想找我过去帮忙,待遇薪酬自然比现在好很多,而且我这工作,在小城市没赚头,年轻时该出去闯的,但带着妻小去闯,太不负责任了……现在你长大了,又有机会……”
  这种有熟人带路的机会,还在四十多的年纪,一辈子可能就只会碰上一次了。
  江星愿愣了片刻,体贴地接着他的话说下去:“爸,你也想去s市吗?”
  “看你意思……”
  “我明年就成年了,你不用顾忌我,”江星愿重新握住滑鼠:“你要让我留在f市吗?”
  要抛下她一个人吗?
  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她面上不显,心里却一下子呼啸进入应激反应——用常理想想,这个语境下,都不可能是要将她留下。
  “不不不当然不,要去的话,肯定是带着你去啊,”江识文摆手:“我也跟方叔说过,高二不好换地方找学校了,他说只要我肯去就有办法,就看你意思。爸也不是逼你,问问你意见,事情还没定呢。”
  “我在学校里没有朋友,换一所也是一样,影响不大,爸你想去就去吧,”
  察觉到爸爸话里的渴望,江星愿心软下来,何况她也没有要留下来的理由,在哪都一样。
  跟女儿提起之前,江识文问过身边很多人的意见,都不赞同他去s市。
  四十多岁往一线大城市闯,其疯狂程度不亚于‘临老入花丛’,一句句的反对,将他回春的叛逆激了出来,听不进去。
  不过,闺女的意见,还是要听的。
  如果她不让他去,他就不去了。
  没想到,女儿二话不说就痛快点头。
  “不过,”
  江星愿眼睛闪了闪,一字一句的掷地有声:“我们一起,你要带着我。”接着,许是觉得不够坚定,她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口,增加说服力,大有他不同意,她就不撒手的意思。
  活了四十一个年头的江识文,头一次觉得自己心脏不好使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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