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3 / 4)
两人烈日下蹲守将近半个小时,终于,等来了第一批“客人”。
这是一群黑白色杂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过1.2米,体型庞大,焦黑狭长的獠牙挂着充满恶臭的痰液,这群畜生听觉十分灵敏,警惕性非常高,有着严密的社群分工和阶级等级,它们对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这种破坏力它们同样无法抗拒,然而,它们又察觉不到危险来源,这让狗群犹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长着苍白色毛发的鬣狗格外显眼,它体形更为雄壮,遒劲的肌肉在毛发衬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发出低沉嘶鸣,这嘶吼声有独特的音节,有些节奏感,并不重复。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杂毛鬣狗被赶出狗群,这只鬣狗夹着尾巴,几声悲鸣,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体,它不停试探着,走走停停,时不时退后几步,最终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体边上,舔了几口,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便开始大块朵颐。
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钟,没有任何动静,狗王感觉没有问题,吼了一声,这群鬣狗才争先恐后地扑向沙行蜥,几只鬣狗因为分配问题,撕咬了起来,獠牙和爪子飞舞,场面很是血腥。
就在这时,远处的金按捺不住攻击欲,扣下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钢质枪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上半身往后推动几分,烙下一个红印。
然而,开枪之后,金在瞄准镜中看到,就在枪火迸发的瞬间,那头苍白狗王突然伏低身体,眨眼间,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将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击飞数米,肚子被轰裂开,内脏碎块洒落满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爽!
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裸体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
两人将这块地方几乎变成了屠宰场,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秃鹫在头顶盘旋,还有循味儿来的莽原狼群,他们两人的食物已足够,就没对这些生物下手,并将内脏抛弃到一旁,随它们争抢。
短时间,来了这么多的大型动物,岑牧感觉莽原应该有大型水源的,否则,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哺乳动物,顺着这个思路,恐怕发现人类定居点也不足为奇。
纵观整个地图,岑牧发现不少疑点,莽原作为一个沙漠,夹在罗宋城和虫群峡谷之间,这两处地方都不缺水,罗宋城另一面不远处甚至临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这块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气候原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细细一想,发觉他们对于莽原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返回顶部↑
这是一群黑白色杂毛鬣狗,不同于普通鬣狗,这些鬣狗普遍身高超过1.2米,体型庞大,焦黑狭长的獠牙挂着充满恶臭的痰液,这群畜生听觉十分灵敏,警惕性非常高,有着严密的社群分工和阶级等级,它们对于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这种破坏力它们同样无法抗拒,然而,它们又察觉不到危险来源,这让狗群犹豫不定。
狗群中,一只长着苍白色毛发的鬣狗格外显眼,它体形更为雄壮,遒劲的肌肉在毛发衬托下,格外威武,它低低发出低沉嘶鸣,这嘶吼声有独特的音节,有些节奏感,并不重复。
狗王呵斥完,一只瘦弱的杂毛鬣狗被赶出狗群,这只鬣狗夹着尾巴,几声悲鸣,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尸体,它不停试探着,走走停停,时不时退后几步,最终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尸体边上,舔了几口,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便开始大块朵颐。
这只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钟,没有任何动静,狗王感觉没有问题,吼了一声,这群鬣狗才争先恐后地扑向沙行蜥,几只鬣狗因为分配问题,撕咬了起来,獠牙和爪子飞舞,场面很是血腥。
就在这时,远处的金按捺不住攻击欲,扣下扳机。
砰!
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巨大的后座力施加在钢质枪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上半身往后推动几分,烙下一个红印。
然而,开枪之后,金在瞄准镜中看到,就在枪火迸发的瞬间,那头苍白狗王突然伏低身体,眨眼间,子弹从它头顶飞过,将狗王身后的一只五十多公斤的大狗击飞数米,肚子被轰裂开,内脏碎块洒落满地。
一息之后。
砰!又一声枪响,这一枪击中奔跑中的苍白狗王,一枪爆头。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挥,炸了窝似的,四下逃窜。
岑牧爬出沙坑,举刀做个手势,然后,驱动二阶速度,冲入狗群,一刀毙杀一条狗,而跑得最快的几条狗,没能逃离金的枪杀……
几分钟后,两人击毙了所有的鬣狗,十五只鬣狗,收获颇丰。
鬣狗属杂食生物,植物根茎、果实、小型蜥蜴、各类鸟蛋,甚至是落单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质量比土狼还要好一些。
两人顾不上血腥味,一顿猛吸,直到吸饱为止,动物血液是他们目前唯一的水分来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畅饮,岑牧只觉得像是冲了一个冷水澡一般,清凉惬意。
爽!
他心里又生出那种奇妙的感觉,难道是吸血吸上瘾了?!这真是让人不心安啊!岑牧将这感觉埋到心里,等找到相对安全的环境,准备细细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几只大狗,剖开腹部,将它们的膀胱切了下来,挤干里边的尿液,顾不上这东西的腥臊味,将剩余的血液分别灌进几只膀胱中,两端系了起来,算是未来几天的水分储备。
然后,两人将鬣狗尸体收集到一起,开膛剖肚,将内脏全部丢弃,将肉块连同骨头切成等份大小,搁置了狗皮上曝晒,这将是他们两人未来几天的干粮。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岑牧将所有的狗皮剥下来,曝晒在阳光底下,将其中一条狗皮切成条状,作为绳索,将剩余的狗皮作一番简单的裁切,用绳索串联起来,勉强做了两件“特质皮衣”,这样一来,总算不用裸体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枪放空了,所以,这块狗王皮不能给你,挑选战利品,咱们要各凭本事。”
良性竞争是趋利的,金需要这样的氛围。
金顿时垂头丧气说:“好吧!我觉得那枪打得挺好,谁知道这狗王还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太诡异了!”
岑牧笑而不语,对于荒野生物的灵性,早已习惯。
两人将这块地方几乎变成了屠宰场,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秃鹫在头顶盘旋,还有循味儿来的莽原狼群,他们两人的食物已足够,就没对这些生物下手,并将内脏抛弃到一旁,随它们争抢。
短时间,来了这么多的大型动物,岑牧感觉莽原应该有大型水源的,否则,养活不了这么多的哺乳动物,顺着这个思路,恐怕发现人类定居点也不足为奇。
纵观整个地图,岑牧发现不少疑点,莽原作为一个沙漠,夹在罗宋城和虫群峡谷之间,这两处地方都不缺水,罗宋城另一面不远处甚至临海,是什么造就了莽原这块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气候原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岑牧细细一想,发觉他们对于莽原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