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鸡毛一顿,犹豫间,整个人一个酿跄,被绊倒在地上,打了一个滚,这下是跑不掉了。
  他也是光棍,腿弯一软,跪下来,一个劲地磕头,说道:“老大,我就一个捡破烂的,什么都没有,身上又脏,没几斤肉,不好吃的,求大爷饶命吧!求您了!”
  这求饶的话逻辑清晰,定位准确,泪涕横流,表情到位,想来是早设计好的套路,是他们苟活的一大本领。
  岑牧慢慢挪过来,竭力压住紊乱的呼吸,胸腔如炸了一颗雷,憋得难受,只是两个剧烈动作,就让他上气不接下气,身体素质也是差得离谱。
  要是这家伙胆子再大一,敢于反抗,说不定岑牧还真可能栽在他手里。
  贪生怕死,欺软怕硬,全世界的拾荒者大多一个脾性,这也是岑牧敢于和他们拼命的原因。
  鸡毛等了半会儿,见岑牧没有吭声,悄悄抬起头。
  “你叫什么名字?”
  岑牧一问,鸡毛立刻吓得低下头。
  “鸡……鸡毛。”
  “这附近有人类的聚集?”
  鸡毛头。
  果然如此,于是,岑牧把心里的问题全部问了一遍,才大概知道这片荒原的情况。
  这里是无序之地,确切无疑,但是,对于鸡毛这种活动范围没有超过周边三十公里的人来说,根本没有听说过联邦的存在。这附近有一个小镇,没有名字,这边也不流行叫名字。
  人们提到小镇往往会说是谁谁谁的寨子,这个小镇属于一个叫铁罡的男人,用鸡毛的话形容,这个男人就是一头猛虎,真打起来,他一个人可以把整个寨子的人都杀光。
  岑牧想了想,说道:“跟我说说,铁罡是个什么样的人?”
  鸡毛激灵一抖,迟疑道:“这不好吧!老大不喜欢别人在背后议论他。”
  岑牧说道:“你觉得我能打得过他吗?”
  鸡毛很谨慎地摇摇头。
  “这就对了,我不可能拿他怎么样,其实我是想去投靠他,先摸清他的脾性,比如说,他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他脾气好不好?喜欢什么东西?问对了,才好套近乎。”
  鸡毛深以为然,老实说道:“铁罡老大喜欢女人,他的女人叫米妮,很漂亮,很白,和你一样白,整个寨子男人都想上她……”
  “打住!说第二个问题。”
  “铁罡老大的脾气不大好,但是他很讲规矩,只要听他的话,一般不会随便杀人,他最喜欢的东西大概是枪吧!各种枪,各种武器。”
  “铁罡平时用枪吗?”
  “不用枪,他一般用刀,很大很沉的刀!”
  岑牧颔首道:“好,带我去见铁罡,就没你的事了。”
  鸡毛面露喜色,躬身说道:“老大给我一时间,我收拾一下,马上就好。”
  鸡毛跑到斗猴身边,上下摸索,很快搜到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直往怀里揣,连斗猴身上最完整的一块旧皮袄背心也扒了下来,丝毫不顾忌上面沾染的血渍,他眼里满是窃喜,没有丝毫伤心的神情,很难想象这三人之前还是说说笑笑的朋友。
  秦渊叹道:“没有信仰的升斗小民,真可悲!他有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也可能会有这么一天!”
  岑牧回道:“对于拾荒者,不要抱有太多期望。”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