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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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顾着打量这年轻人,倒把这重要的事儿给忘了,于是郑小军快步上前,对凌阳说:“小伙子,不好意思,公司有规定,但凡进出公司的,不能带宠物的。”
  凌阳有些意外,想了想便说:“那好吧,我尊重你们公司的规定。莫愁,你去大门外守着。”莫愁是大狼狗的名字,闻言果然就出去了,在玻璃大门外蹲坐了下来。
  如此通人性的狗儿,郑小军只在部队上见过,很是意外,不由多打量了凌阳。如此近距离之下,他才发现,这个年轻人长得很好看,剑眉星目,挺鼻方唇,一张国字脸非常好看,既不单薄又不过于饱满,有种恰到好处的俊朗。不同于西南人普遍不高的身子,这年轻人生得比较高,目测估计应该有一米八左右,瘦高的个儿,却不单薄,有种力与美的结合,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居然穿出了休闲与优雅。
  不管男女,对于美的事物,都会忍不住多瞧几眼。郑小军对这年轻人很有好感,语气就非常温和:“小伙子是来找人么?”因为凌阳一直用的是普通话,所以他也说起了蹩脚的蓉城式普通话。
  “我与李少哲李董有约。”看了看手表,凌阳说:“约定的时间是十一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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