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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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李卓吾先生还是妇女之友,他提倡婚姻自由,反对歧视妇女。
  深的就不谈了,再谈就要扯到明中晚期的思想解放和儒学流派了。
  李卓吾、冯梦龙等人,在当世都是比较有影响力的。李卓吾讲学,听众动辄相聚数千人,而且请注意——其中不分男女老幼!
  他们的思想未必被统治阶级和当世的主流承认,但不管怎么说,肯定也是相当有存在感的。
  本文的故事背景,大致类似明清,更偏向明,但有很多粮食谷物和职业,是清朝才出现或者普及的。
  当然这些都不能深究,深究本文肯定有很多错误,跟明清时期对不上。
  所以,杨雁回的种种思想,应该是比较大胆的,但还称不上多么前卫。而且她的离奇身世决定了,她的思想确实会和整个故事所处的大背景格格不入。
  作者认为,杨雁回有这些想法,至少都是合情合理的。
  当然,这都是作者自认为的。根据“作者已死”理论,作者我自己也管不着读者的想法tot
  ☆、婉转相劝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己读着上章好累,于是就把上章拆分成两章了。本章原是上一章的后半章,被我略作修改后重发。看过的就不用重复了。
  “雁回。”门外有人柔声唤了杨雁回的名字。
  却是庄秀云母女来了。此时的庄秀云已是憔悴不堪,半分不见往日的明媚鲜妍。
  村里的媳妇们嘴快,才半天不到的工夫,杨雁回再次被摔伤的事就传遍了全村。庄氏母女听说此事后,便赶来看雁回。
  秀云进得杨雁回屋中时,眼睛还是红的,显是刚刚才哭过。看来她已在闵氏那里,听到了那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
  杨鸿和杨雁回这边,却是一点声儿也没听到,可见她是怎样克制自己的。
  杨雁回忙招呼她母女二人坐下,杨鸿很识趣的退开床边,起身问庄大娘好。
  庄秀云坐到绣床边上,瞧着雁回的模样,甚是心疼,蹙眉道:“怎么这么不小心?都怪杨鹤那个混小子。”
  杨雁回好似没看到她眼角的泪痕,只是笑道:“又不是什么大伤,如今二哥都快成全家的罪人了。爹娘教训过了不算,于妈妈、何妈妈也说了他。如今姐姐也要说他。我看他改明儿都不敢出街门了。村里的长辈见到了,还不都得训他一顿才好。”
  庄氏母女没心情说笑,听杨雁回故意说俏皮话,都只是应景的咧咧唇角。
  杨雁回见她二人如此,一个想法从心头转过,便又道:“秀云姐,我今儿个才又去上学,便听到了一宗趣事,我给你说说吧。”
  庄秀云温声笑道:“往常都是你缠着我说故事,现在你到有故事给我讲讲了?”
  因怜她受了伤,庄秀云虽然兴致缺缺,但还是依着她道:“那你也给我们说说。”
  杨雁回便装模作样讲了起来:“说是前些日子,京里有个独自出远门做生意的人,在回家的船上,竟发现他的娘子与人通奸。”
  庄秀云奇道:“不是说独自出远门么?这是如何发现的?”
  杨雁回便解释道:“那生意人在船上结识了个友人,二人把盏言欢。那友人便在酒后向这个生意人说,他在京里认识了一个独守空房的小媳妇,自己如何如何的爱那小媳妇,那小媳妇也愿同自己一同逃去。只是自己还没有安排好落脚之处,便让那小媳妇再等等。他回乡选好了落脚之处,再悄悄来接那小媳妇一同逃去。生意人原本只当个笑话听,结果那友人酒后发热,便解了外衣,露出里头的汗衫。那生意人一看,这不是自己的汗衫么?方知友人口中的小媳妇是他的娘子。”
  庄秀云母女都被这事给吓到了。
  庄秀云心中一紧,问道:“那……那后来呢?那生意人岂不是要将她的娘子打个半死?”
  打个半死还不算,只怕还要开祠堂审那女子,当着族人的面再拷打她。最后不是将她沉塘,就是要逼她自尽。
  哎,如此耐不住寂寞,与人通奸还被丈夫发现,能有什么好下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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