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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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日头最烈的时候, 杀魂圈起手指,送到唇边打了个唿哨。
  哨声同时兼具着尖锐和粗嘎, 听上去像是某种禽鸟的低鸣, 却又好似一声深夜里对月的长嚎。
  那声音仿佛凝聚成一条音线,透过风声、草动声、远处万兽的低吼和奔跑声,朝着四面八方地散开。
  紧接着,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前前后后,左左右右, 东南西北, 狼啸声如同织网一样在草原上响起。
  这就好像是杀魂的唿哨声拎起了渔网的一个绳结, 绳子一段套着一段, 最后编织成了一张严密的大网, 窸窸窣窣地洒遍了这座草原。
  将圈起的手指松开, 顶着叶争流好奇的目光,杀魂很自觉地跟她介绍道:“中午不赶路,我让大家都休息。”
  杀魂口里的“大家”, 自然不可能是这片草原上所有被驱赶着奔跑的生物, 若真有那么令行禁止, 杀魂就不必调动离离之野上的所有狼群了。
  所以他指代的, 仅仅是听从他号令的众狼而已。
  叶争流闻言笑了一下, 心想杀魂这还挺看重工作效率, 并不强求下属磨洋工。
  她顺势从银狼的后背上滑下, 手腕在脖颈后抹了一把,湿漉漉的。等举到眼前一看,发现已经沾到一手亮晶晶的汗。
  老人之中常流传一种说法:据说狼皮褥子对于家里有风湿、骨痛以及早年作下关节病的老人有起效。倘若能在狼皮褥子上睡一个冬天, 那连冻疮都会治好。
  叶争流对于这种说法一向不置可否。
  依她看来, 这更像是在缺衣少食的年代,因为缺少好用的保暖用品,土生土打的狼皮被生活穷乏的百姓奉为圭臬而已。
  但亲自趴了狼背一遭,叶争流才意识到,这传言也并非空穴来风。
  因为狼毛的保暖程度,实在胜过她感受过的一切羔羊皮。
  这一段路固然省力,却快热死她了。
  难怪杀魂平时都跨坐着这匹银色巨狼,偶尔还会站在上头,想必他也是嫌热吧。
  下意识把自己头上厚重的花环扶了下正,叶争流在心中暗暗想道。
  巨狼乖乖地趴伏在地上,把舌头呼哧呼哧地吐出来散热。叶争流看了不好意思,顺手从袖袋里取出包好的冰糖块来要喂它——
  然后被杀魂半路劫走了,连着糖纸包一起劫的。
  叶争流:“……”
  叶争流顿觉好气又好笑,她侧头一看,发现银色巨狼毛茸茸的大脸上已经写满了委屈。
  “人家好歹也算是你兄弟,又带了我好长一段路呢。”
  是的,论起辈分来,这匹银狼是杀魂的兄弟。
  当年在浮生岛地下斗所的时候,杀魂就曾经和叶争流讲过他的家庭构成。他有一位高大的、飒爽的银狼父亲,许多只黑宝石一样的黑狼妈妈……
  叶争流原本好奇过,这只跟随杀魂,做他坐骑的银狼,究竟是不是描述中那只威猛的首领。
  但后来听杀魂认认真真地盘了家谱(狼居然能够追溯家谱,虽然是意料之中,但也真尼玛的离谱),叶争流才知道,这是杀魂原族群里的兄弟,也是那位银狼的儿子之一。
  回到草原以后,杀魂击败了他的银狼父亲。
  按照狼群的规则,老狼王应该被放逐出狼群。
  它或许会被咬断尾巴,或许瞎了眼睛,或许会瘸着一条腿……孤独的旧日狼王将在草原上独自游荡,从此再无族群接纳,任由天敌欺压。最终死于天气、环境以及自己的老迈之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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