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我当暴君的那些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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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个子没有想那么多,指了指拟狮的心脏。
  作为每个集体的文化系统,基本上会有一套自认为能够对比地位的食物位置。
  比如说,狼群中的头狼,总会吃掉猎物的肝脏,不容许其他狼染指。
  又比如蒙古草原上的人们,总是把羊奶先给最珍贵的人,然后羊头肉什么的。
  而猩猩之流,如果抓到猴子,猩猩的首领就会把猴子的胸脯肉给吃掉。
  王扬盯了他们几天,发现他们也有这种习惯,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竟然吃该死的生心脏。
  那个高个子竟然这时候还习惯性的想吃心脏,王扬想也不想,给他鼻青脸肿的脸上又来的一记重拳。
  “想吃心脏?那是老子的!”王扬用自己的石刀割下心脏,装进袋子里。
  然后让另一个人来选,他选了个肝脏。
  “想吃肝?那是老子的!”王扬二话不说,直接把肝装进袋子里。
  然后又拉过来一个人,那人有些犹豫,觉得王扬是不是偏爱内脏,于是他指了拟狮腿上的一块肉。
  “想吃腿肉?那是老子的!”王扬小心翼翼的取皮割肉,装进袋子里。
  他又叫了一个人上来,这个人更急了,他选了拟狮的掌。
  “想吃狮掌?那是老子的!”王扬破口大骂,将拟狮掌取了下来。
  众人窘迫,不明白王扬在干什么,怎么不先吃肉,然后再分给我们吃呀?
  王扬又叫了几个人上来,纷纷都被他破口大骂,要吃哪就被他装进袋子里。
  “想吃拟狮尾巴?那是老子的!”
  “想吃拟狮舌头?那是老子的!”
  “想吃拟狮命根?那也是老子的!”王扬干脆利落,将死去的拟狮阉了……
  眼见着自己喜爱吃的部位一个个装进王扬的包里,众人这个郁闷啊。
  他们搞不清楚王扬要做什么,只是觉得这个首领好生霸道,这不会要把拟狮独吞吧?
  人群中,有些人不满了。
  王扬要干什么?他就是要激起其他人的反抗心里,恨不得通通将他们教训一遍。
  这是他对这个原始年代的人类,得出的经验,俗话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他刚加入部落,有许多人对自己不服气,刚才摄于自己连打三场,又一挑五的威势,自然不敢发作。
  但可以想见,过两天他们就会皮痒了,干脆趁现在一劳永逸,通通打老实咯,好让自己快速推广图画。
  他不介意当一回暴君,事实上,他就是要当暴君,历史上能当暴君的可不多,但个个都有两把刷子。
  他想着,自己以后会制造出很多把刷子,不当一次如何过瘾?
  打!就是要打!打怕了,打残了,他才会舒服,想我大明朝的朱元璋和朱棣,无数次杀得元朝那帮蒙古后人屁滚尿流,北上百万里,直打得他们改名为鞑靼,这才有了无上权威。
  现在自己不把他们打怕了,自己的威信何在?日后教了他们绘画交流,心思定然变多,变活,肯定要乱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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