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原来可以同床共枕(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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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脑子怎么转的那么快?
  “那为何刚刚不选择我?难道你对宫千醫还有情义?”貌似丑女住在皇宫的这些天,她与太子也有所交集。
  “不不不,我选择宫千醫,只是因为他是皇后的儿子,而皇后便是从小对我下毒的幕后主使。
  况且,我刚刚已经向皇上要了圣旨,我的婚姻必须由我自己做主,旁人无权插足。
  其实这也不算是选择他啦!”
  相府夫人不是得瑟吗?
  想以长辈的身份给他安排一桩婚事,要把她嫁给一个肥头大耳的老头子。
  哼!
  现在如此!看她也什么办法。
  也许等到她想到办法的时候,她早就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那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当然是没有半……”没有半毛钱关系。
  “嗯?”寒眸冷对!
  “男朋友,男朋友,你现在是我男朋友啦!”
  霸气呀!
  那一双幽深的眼眸太有杀伤力了!
  不过!
  她喜欢。
  “男朋友就是男人的意思?朋友的前面为什么加个男字?这样很有意义吗?还是说只要是个男的,又是朋友就是男朋友了?”
  要是这样怎么行?
  他总不可能把丑女与男的都隔绝起来吧!
  貌似这个想法值得一试!
  “这……”
  哎哟!
  我去,男朋友可不就是男人吗?
  “这样说吧!男朋友就是和未婚夫差不多,独一无二,一对一的那种。
  心中也只能有一个人的位置,而且对另一伴唯命是从,百依百顺。
  若是有一方不喜欢了,可以提出分手,从此之后,男女双方就再没有关系了。
  就算他们曾经拉过小手,彼此接过吻,或者是同床共枕过,只要分手了,就彼此没有关系了!
  男女双方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你可听清楚了,想明白了,到时候可别后悔。”她一边给他讲什么是男朋友,一边静静地看着宫氿寒的反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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