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大宋新军制(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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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人掌兵都有一个特点:不要这么不近人情嘛,大家都不容易,他只是触犯了军规而已,骂一顿就好了,或者贬谪他,或者开除他,打他多粗鲁啊,什么?要杀?不行不行,绝对不能杀……
  军纪便由此彻底崩坏!
  所谓慈不掌兵,从宋朝文人开始,成了反面笑话。
  站在赵桓的角度来看,军法要明确,大宋必须成立自己的军事法庭,代皇帝执掌军队军纪,军法无情,无不可有任何例外!
  该杀的多活一分钟都是在犯罪!
  按照皇帝去年提出的军制战略,大宋分出了五个大的战区:燕云战区、西北战区、东南战区、西南战区,和中央京畿战区。
  废三衙,在五大战区之上,设立帝国军督府,有统领帝国军队之权,级别与东府政事堂,西府枢密院一样,称中府。
  这个帝国军督府的地位明显比之前的三衙还要高,也表明了皇帝强军的决心。
  种师道从枢密院剥离出来,担任第一任中府元帅,下统五大战区。
  实际上,中府元帅不过是皇帝的军事顾问,战时代皇帝统兵,平时为虚职,各战区督帅向元帅汇报的同时,还需要奏疏皇帝军务大事。
  以后所谓什么路的什么军,便要废除,按照地域位置,编排到战区之下。
  战区最高的军事长官为都督,称督帅,所有的督帅由帝国军督府出。
  恢复更戍法,正式将政宣司改成监察院,与督察院并称司法二院。
  监察院掌大宋军事法庭,肃军纪之要!与军督府平级。
  这是对军队架构做了重新调整。
  赵桓听完李纲的汇报,点了点头,显然很满意。
  这就是赵桓所想的军事架构。
  以前的三衙虽然俸禄比枢密使还高,但其实实际地位却并不高。
  现在平级了,中府掌统兵权,西府掌发兵权。
  为了掣肘战区督帅的军权,继续更戍法。
  为了严肃军纪,消除所谓的兵只认将才为强兵的传统,成立了监察院。
  监察院代皇帝对军队执行军纪管理。
  定下权力构架后,李纲又汇报了军队的军衔、级别。
  宋代的爵位分为十二级: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赵桓这个现代人,认为这一套称呼太麻烦,根本就是开国之初的习惯留下来的,当改。
  此后的爵位依然沿用中国传统爵位:公、侯、伯、子、男。
  将王这个爵位也加了进去,各爵位又分上和下。
  同样是十二级,不仅仅文官可以得到爵位,武将或者普通士兵也可以。
  只是获得爵位的门槛要高很多,例如武将或者普通士兵,要获得爵位,必须是文武全才,既能冲锋陷阵,又懂排兵布阵,兵法军政。
  最后在朝廷的综合考核下,由朝廷授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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