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喜帖赴约(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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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四年,她追了他四年,她亲自目睹了陶华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一个像玉兰般的女人,高贵大方芬芳馥郁气度天成。陶果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呢?或许她还称不上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女人,最多是个女孩子吧,她像含羞草,只是陪衬。而这两个人,反反复复地占据着他的心,伤他的心,以致他从来不肯正眼瞧她?
  “好梦留人睡,你经历过吗?”他问。
  叶嘉丽又喝一杯,菜一口未动,“总该有个梦醒时分。”
  “这不,我醒了,正和你一块吃饭吗?”他的眼里有点痞气,坏坏的,花花公子般的意境。
  “你和你的二夫人吵架了吧?”叶嘉丽毫不留情,语气里全是讽刺。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没表示什么。
  “林之明,你混蛋!偏偏我还愿意跟你吃饭,可笑吗?”叶嘉丽冷笑,眼角微红湿润起来,肩旁背负太多记忆的包裹压得生疼生疼的。
  “我还是喜欢你大学时代的样子。”
  “是吗?我那个时候什么样子?”
  林之明大笑,“你那个时候,画淡妆,自然的马尾,喜欢格子裙,真好!”
  叶嘉丽心中暗自嘲笑曾经自己的那个模样,和她厌恶的陶果原来是一个样子的!她心中的痛莫名被钝重的仓惶一击即中。
  “来,我们一起将年少时的梦一股脑喝下肚,再不回斟酌这妖艳人间,得过且过。”
  他俩一杯接一杯,中国人喝洋酒,但还是行我们自己的酒文化,他的脸上始终有一股绅士。
  她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这么痛苦过。
  他苦笑,人不如旧,二小姐,你知道吗?我想你是懂的,李东旭就是你的不良嗜好。
  餐厅快打烊时,林之明和叶嘉丽才起身。
  叶嘉丽喝了不少,坐的时间也久了,正起身,歪倒着又歪歪倒倒地坐了回去。
  林之明拿了自己的外套搭在胳臂,他突然伸过另一条胳膊,挽起叶嘉丽的肩膀,“你喝多了,我送你去下面的酒店。”
  叶嘉丽盯着那条胳膊犹豫了一下子,她随后才将手勾了上去,借助他的力与他一起并肩走着。
  余多多回去了。
  陶果吃了感冒药,一时还不困,她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保温箱里有一碗粥,她亮着家里最亮的灯,她是在等他吗?不,他不过在这里才几个晚上而已。
  电视上,歌星深深款款地唱《我的勇敢只有一个人懂》——
  你和我,他和她,终会老去,当我白发满头,愿你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少年。不管多少年,我的勇敢只有一个人懂。我记得你的轮廓,你的好,这算不算算不负此情?
  未婚之前,有缘无份的无奈,透着热烈的期盼。相守多年后,满满的都是疲累和无奈。爱情啊,我要为一个人勇敢……
  伴着歌曲,她开始写日记,不时地停笔听听门口有没有动静——
  冬夜,太寂静了,眼睛想摆脱黑色的束缚——远眺。尽头漆黑的一片,没有星光,才恍然大悟,原来在黑暗中睹物,近视不近视效果应该都是一样。
  此刻,我正在这冬夜里遐想。我听见雨滴从屋檐上滑落的清脆声,它带着一份闲愁小心翼翼地溶入夜的怀抱里。于是,我忆起了林黛玉最喜欢的词:“冬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今夜,我有点儿心烦,还未曾入睡。难道真真是“年少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吗?
  夜已深了,但是我还看见对面邻居的灯还亮着,不禁想到:有人可以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我的命运谁等带着我,我等待着谁?
  是,人生中很多被事先注定的那叫“命”,我们可以决定怎么去改变的那叫是“运”。既然“命运”如此,那么活在当下,活在这样一个竞争异常激烈的世界里,公平也是需要人去争取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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