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是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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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开开停停,苏夏夏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迷迷糊糊中感觉车子终于停了下来,便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沉景明看着刚醒过来的苏夏夏,沉声说道:“这地方熟悉吗?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工作的地方。”
  苏夏夏点了点头,这便是之前的公司,刚搬到沉景明的别墅,每天都是半梦半醒的来到了公司,结果还是迟到了,被领导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苏夏夏忘了什么时候自己身边多了一个关心自己的人,开完会会给自己倒杯热水,会关心的问自己昨晚有没有睡好。
  那段特别煎熬的日子,好在有一个肯关心自己的人,一直在默默付出。
  可是物是人非,张普延已经不是当初的小男生,而自己,也已经不再受那种罪。
  一切都已经到头了,苏夏夏心里想着。
  苏夏夏缓缓的说道:“记得,今天怎么想到来这里。”
  这个地方已经成为过去式了,苏夏夏不愿意回忆那段特别蠢萌的日子。
  张普延指了指往里延伸的路,看着苏夏夏说道:“这条路走到尽头,从那里上去便是我的公司。”
  张普延说完,看着苏夏夏的眼神闪闪发光,现在虽然是白天,但他的眼睛就像是夜空中最明亮的星星。
  他带着自豪和骄傲把‘我的公司’这四个字说了出来,苏夏夏的心里也莫名的跟着激动,看着张普延问道:“你创业了啊?”
  张普延点了点头说道:“谈不上创业,但是人嘛,总要有梦想,要不然就只能做一辈子的咸鱼。”
  是啊,这句话苏夏夏一直铭记于心。她不甘心做一条咸鱼,张普延也是,所以他的梦想,或许是想要成为世界首富之类的吧。
  “你知道我的梦想吗?”
  张普延刚好问道,苏夏夏刚好有一丝恍惚。
  梦想?记得他之前说过,要过自己喜欢的日子,要对自己怎么怎么好。但是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所以苏夏夏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不知道。”
  张普延比了个手势,两人往这条路缓缓的往里走去,下午的阳光依然明媚,可是不会刺眼,所以当两人的身影被阳光拉的很长的时候,苏夏夏也感觉不到和沉景明在一起的时候那种燥热。
  或许是天气还不够热吧,苏夏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梦想这两个字谈起来好像有些鸡汤,但是我的确不是个励志的人,就像你当初刚认识我的时候一样,我只是一个公司的小小职员。但是人的上进心是需要激发的,我自认为没有足够的潜能,但是为了你,我还是愿意放手一搏……。你先别急着想太多,听我说完。”
  张普延说完顿了顿,看着苏夏夏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
  “听别人说,爱情是需要不断的去争取的,而不是动动嘴皮子哄女孩子开心。这种爱情只存在于乌托邦,它在现实世界中根本难以生存。这就是我当初愿意和李总合作的关系,当然,你可以说我是现实和无情,或者说严重点就是背叛,但是都无所谓,我知道我有很长的路要走,一路上的质疑我都可以很洒脱的面对,我不甘心做一条咸鱼,看你生活的不开心,而却无能为力,只能肤浅的说着关心。”
  张普延说完最后一句话,电梯终于到了,两个人一齐走了进去。
  员工不多,公司不大,只有一个办公区和一个办公室,甚至连会议室都没有。但是在这个城市中,能有一个这样像样的公司,都要奋斗好几年。
  苏夏夏和张普延一齐坐到了办公室的沙发上,苏夏夏还没有从刚才的表白中缓过来。
  原来张普延当初跳槽去盛世,就是为了有更好的平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离开极光也是因为自己想创业了。
  难道每个男人都是一样吗?从来不解释,直到你真的以为他从此走上不归路的时候,又给你当头一棒,告诉你其实一直都是带着初心,但是,这一切都只是男人的遐想,其实女人们都没要求太多啊。
  难道简单的生活方式已经不满足于大众了吗?非要用豪车的方式打动人心?苏夏夏想不通,或许张普延已经先入为主了,所以在他的心里,自己之所以对他没有好感,一直是以为他是穷小子吧。
  这些苏夏夏干脆抛开不想,看着张普延问道:“今天你让我来,不会就是为了看你这个公司吧?或者听你真情流露的那一番话?”
  张普延摇了摇头,说道:“最重要的是要告诉你一些李总的事,因为我明天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这个公司,只是我的分公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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