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0章 道路尽头是堵墙(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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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那些被碾轧过的小树,陆宁相信晚来五年的话,道路就会彻底的消失在森林中,哪怕导航仪能精准标出道路(这条道路从来没改变过),也别想驱车跑这儿来了。
  一只体型犹如小牛犊般的野狼,从车子后方十数米的地方出现,鲜红的舌头伸出老长,就像有血在滴那样。
  从这只狼的毛发来看,陆宁能看出它的生活相当不错,水滑油光的,不缺吃喝。
  特么的,动物学家不是早就说过,野狼是一种相当理智的动物吗?
  它们在不缺食物时,很少主动攻击猎物,尤其是人类。
  让猎物吃的更胖更大时些,再适度捕杀,才是狼群的天性,它们可比贪婪成性的人类强多了(我们在荒郊野外无意中发现一个水塘,里面有大批鱼儿后,不是只拿走足够自己吃的,而是得一网打尽),怎么现在就开始打陆宁的主意了呢?
  陆宁倒是很想停车问问那只狼(用刀子),不过在看到不断增加的野狼,都只是默默跟在车后没有做出任何布局的意思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三只以上的狼,就能相互配合、分工明确的捕杀猎物,这是它们的天性,也被人类誉为动物界内除了人类之外,最懂得配合作战的天生军事家。
  据说,当年蒙古铁骑之所以能横扫欧亚大陆,其军事战术就是从狼群捕猎中演化出来的(当然了,相传那本在中原广为流传的《三国志》,也帮了蒙古人老大的忙了,尤其是‘围魏救赵’这一招,更是被他们运用的炉火纯青)。
  这些野狼出现在陆宁车后,不是要捕杀他,而是因为陆宁‘入侵’了人家的领土,迫使它们迅速昭告领土子民,枕戈待旦准备驱赶入侵者。
  只要陆宁不打算在这儿定居,它们只会礼送他‘出境’,不会发生任何冲突的。
  陆宁万里迢迢赶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定居,跟这些地头蛇作战的,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卡门,找到那个傻女子,跟她说‘我错了,我可能有点混蛋’,在取得她原谅后,再纵穿外蒙回华夏内地而已。
  幸好今天中午时,陆宁刚给车子加了汽油(车子后面,还有数桶汽油的,那是预备着去大沙漠中的,轻易不能乱动),不用下车加油,被狼群误会,只需加大油门往前闯就是了。
  慢慢地,血红色的太阳完全藏在了云霞中。
  天边的红色渐渐褪去后,就代表着黑夜来临了。
  陆宁打开了车灯。
  车顶上横着的那排强光探照灯,雪白的光柱扫出去后,能让陆宁看到很多一闪即逝的光点,有蓝色的,红色的,也有绿油油的。
  陆宁知道,这些光点是小动物的眼睛。
  从光点的密度来看,陆宁倒是很替车后那十数只野狼而感到欣慰:它们,才是不缺吃喝的幸运儿。
  当狼群数量增扩大到十只以上后,就连老虎、熊瞎子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的。
  既然这样,陆宁也没必要再忌惮这些地头蛇了,再说就算没有车子的保护,狼群也没本事把他怎么样的。
  不过为了避免没必要的冲突,他还是把车窗都升了起来,用尽可能快的速度,沿着水泥电线杆的指引,向前驶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已经算得上是原始森林的卡门地区,夜色要比都市中黑好多倍,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显得车灯越发的亮。
  当然了,就算没有车灯来照明,陆宁同样能看清前方的道路。
  “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
  本着重要事情说三遍的国际原则,配置先进的车载导航仪,接连三次提醒陆宁已经来到了卡门小镇。
  说起当今流行的‘重要事情说三遍’,那么就提一嘴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德里希·威廉·尼采,尼大爷,因为这句话就是他最先说出来的,相信很少有人知道。
  他更没想到死后那么多年了,他说过的某句话才红起来。
  这就是卡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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