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硬币的野望一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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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涯眉头一皱,而工作人员见此,只能哭笑不得道:
  “那个……您的兑换金额,超出了银行的能力范围,所以,没办法进行兑换。”
  听到这话,陈涯一脸无语。
  没错!
  他就是要六百多万的硬币,然后,全都用来还账!
  这些年来,那些追债的人,逼得陈涯数次走投无路,甚至在家写小说的时候,他都差点饿死了。
  现在有了钱,当然要合理合法的报复!
  只有大量的硬币,才能够逼疯那些催债的人,让他们数钱,数到吐!
  可让陈涯没想到的是,银行方面,虽然有兑换硬币的业务,但数额并不多,而且还有限制。
  甚至数百万的硬币业务,银行直接拒绝。
  其实,这不能怪银行,实在是陈涯的要求,太离谱了!
  打个比方,比如眼前的兑换柜台,华夏第五套1元硬币,重量为6.3克,客户单次兑换100枚1元硬币,也就是630克,一斤多重。
  兑换400枚1元硬币,就是2520克,2.52公斤,5斤多重。
  如果五次兑换,2000元硬币,重量为25斤重。
  这样的数量,绝对足够大多数小商小贩的使用,而数额更高的硬币,加起来重量更加吓人。
  2万枚,1元硬币=250多斤重。
  20万枚,1元硬币=2500多斤重,也就是1.25吨的总重量。
  200万枚,1元硬币=25000多斤重,12.5吨的总重量。
  600万枚,1元硬币=75000多斤重,37.5吨的总重量。
  草尼玛!
  至少37.5吨重的硬币,你这不是逼疯银行么?
  事实上,陈涯不仅需要1元的硬币,他连5角硬币也要,就是打算用不同的重量,混合在一起,借此恶心那些催债的人。
  倘若催债方,见到海量的硬币,恐怕会吓出屎来,甚至是会当场拒绝接收!
  拒绝?
  这可能吗?
  要知道,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6条中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防害人民币的流通。
  ……
  注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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