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4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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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剔得干干净净,半根刺儿都没有。
  她打量的这会儿功夫,男孩把碗往她跟前又推进半尺,意思很明白:
  吃吧,去了刺儿的。
  千岁很想一掌打翻他的破碗,可是鱼肉真地香,而她还没吃饱。
  猫儿以审视的目光盯着男孩,确认他眼神澄清,没有调侃也没有促狭,这才低头吃了起来。
  嗯,真香。
  男孩放她慢慢吃鱼,自己收拾好东西,又浇熄了营火。
  该上路了。
  ¥¥¥¥¥
  白天埋头赶路,晚上露营睡觉。在这样的节奏里,时间过得飞快。
  一转眼,三天过去了。
  男孩对路过的城池敬而远之,但是沿途经过村落时,他会买些豆子和草料照顾马儿,顺便给自己和千岁买些干粮。
  农家烙的大饼冷却以后,丢在人脑袋上可以砸出血。男孩啃得下,千岁却不能将就,所以他还得再买些肉脯鱼鲞,泡水煮软了再喂猫。
  千岁那天吃过鱼肉,才后知后觉想起来,这莫非是他的讨饭专用碗?!
  从来没人敢拿用过的餐具给她,何况还是个乞丐的。
  可是埋汰的话到了嘴边,又被她咽了回去。
  算了。
  一个男孩牵着高头大马,独自翻山越岭,身边再有点儿钱,很容易就让人心生歹念。闪舞他自小就不是娇生惯养,也知晓人心叵测,因此从来都找村里的老人或者寡妇家买东西,对年富力强的村人敬而远之,并且注意财不露白。
  可即便处处小心,麻烦也还是找上门来。
  这天他在一个小村里买了红薯干,离开时后面就跟上两条尾巴。
  那是村里的一对儿兄弟。
  白猫趴在他肩头,漫不经心道:“他们想要你的马,还有……我。”
  驿站的快马与农田里的耕马不同,可以卖出好价钱。方才白猫从篓里露出脑袋透气,也被人家看见了。
  异种的长毛白猫,浑身没有一丝杂色,城里的贵妇和千金们肯定喜欢。这种稀罕玩意儿,说不定能卖得比马还贵。
  男孩回看来路上那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眼里闪过一丝冷光。
  半个时辰以后。
  这一人一猫一马从密林里钻了出来,精神抖擞地继续赶路,原本跟在身后的那两条尾巴不见了。
  ……
  太阳下山,折磨男孩三天的痒意也终于完全消失。
  千岁在他咽喉上捏了半天,终于满意地缩手:“应是无恙了,出个声我听听?”他一直小心保养,这三天都没发过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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