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撞见)(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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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南风正和煦
  也许他的双手太多情
  让我想留在这里
  ……
  她好像在唱歌的时候想起来什么,最后唱着唱着,却又好像忘了。
  孙骁骁坐在陆鹿身旁,一直给她默默打着拍子,沙发上坐着两个一直在不停聊天的人,此刻,却都目光幽深的看着那个明明不知道跑调跑到了哪里,却又唱的认真的女人。
  聂远想:认真的吗?这是不知道自己唱歌的水平?
  孙皓想:虽然跑调了,但是,意外的让人觉得可爱。
  除去陆鹿的歌声,其余人都是沉默的,“不错嘛,兄弟,你看重的这个小女人?”
  “是啊,我也觉得很不错。”韩碧收回视线,余光却一直看着沉浸在自己音乐世界的小女人。
  唱这么听上去轻快却无奈的歌,聂远想,啧啧,真是惹人心疼,他倒是要看看,池启知道这些事以后,还站不站在他这边了?
  这种乡下来的小丫头,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留在身边的。
  啧,除了熬汤的手艺还不错,真是看不出来还有啥优点。
  于是,看上去温柔无害的小白兔陆鹿,因为不小心喝了孙骁骁的一杯鸡尾酒,全程抱着麦克风不听的唱。
  孙骁骁呵孙皓都没有见过陆鹿这副样子,尤其是孙皓,他一不小心没看到,就让陆鹿喝了酒,更是对自己十分的不满意。
  “喝了多少?你知道她酒量不好吗?”孙皓说,一向温柔的他,也突然变得冷冷讥诮,他好不容易才有这个机会呵陆鹿一起出来玩,结果前脚刚把陆鹿忽悠出来,后脚就看到她神志不清,根本没有办法好好回答问题。。
  他认识陆鹿,其实已经很久了,久到再不坦白说出口,这个小女人就要傻乎乎的被人骗走了。
  他不是没有见过池启,也不是不知道对方的势力有多大,更不是,不愿意陆鹿过得好。
  只是,当年的确是他的原因,把陆鹿被迫转学,当年他还没有明白一个女生的脸皮可以薄到什么程度,更别说,他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人,从来不能理解的事情。。
  这一点,孙皓倒是这么多天之后,隐约摸索到了一些规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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