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惊雷声声化人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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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忧任由他抱着,不发一言。此时此刻,她竟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脑中全是方才朦胧的画面。
  少年一身紫衣华服飞奔而来,她只需一眼就能识得这个少年就是晔夕,他与她想象中的晔夕一般无二,皆是如朗月清风般明净动人,可这容颜又好似在哪里见过,但仔细想想,这里是幻境,什么都有可能被幻化出来,孟忧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抱着她,受着那一道道华光,一声未吭,紧紧的抱着她。他的面色早已是惨白之色,眉头也皱得极紧,似乎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但他却是一声一声唤着“阿青”,他的怀抱如此温暖,他的面容如此镇定,让她竟生出一种,她可以在他身后躲上一辈子的错觉来。
  可这毕竟是错觉,也一定是错觉。没有谁能陪她一直走到最后,没有谁愿意陪她这个怪物一直走下去,她不能再任由自己一次一次被欺骗,被抛弃,最后遍体凌伤的独自一人。
  孟忧轻轻将晔夕推开,“晔夕,我要走了。”
  晔夕恍若没有听见,只是愣愣的盯着孟忧的胸前呆呆的说道:“阿青,你怎么被劈出两个包来了?会不会死掉啊?你死了可怎么办?不行,我不能让你死。”然后,在孟忧惊恐的眼神下,晔夕拔出了佩刀,万分痛苦的说道:“要不,我们先把它割了吧?”
  孟忧一巴掌就招呼了过去,“割你个头啊!”这算是孟忧好修养当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败笔。
  这一巴掌说重也不重,说轻却也不轻,就这一巴掌将因为受了天雷过分虚弱的晔夕给扇晕了过去。
  孟忧一面骂骂咧咧的扒着晔夕的外衣给自己穿上,一面认命的背起昏迷不醒的晔夕。
  晔夕表面看似清瘦,却也是个有分量的,他的个头高出孟忧许多,孟忧只得将他的手搭在肩上,任由他的长腿拖在地上,半托半背,给搬回了小屋。
  孟忧一路上不停地埋怨自己,真会瞎想的,刚才那冲动一定是脑子被雷劈坏了,才会有了想躲在他身后的想法,像这么一个不打就作死的少年,自己怎么会有那种感动呢?幸好,他们跑出来的路也没多远,用不了一会儿,就回到了小屋。
  孟忧丝毫不怜惜的把晔夕往榻上粗鲁一丢,喘着粗气给自己倒杯水喝。
  提起茶壶,却发现里头已经空了,只好又认命的去外面打水。
  背着剑出门才取了水,她就在几近干涸的小河边遇到了一只长得像赤豹,长着五条尾巴和一只角,发出的声音如同敲击石头的响声,正低头饮水。
  孟忧一眼便认了出来,这是狰,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
  那狰从饮了几口溪水,侧过头来,看向孟忧,死死的盯上了她背上的那柄长剑,显然是认出了这把剑的来历。
  它识得那柄长剑,那是屠杀它的同胞,割去皮毛,砍下头颅的剑,那把剑的主人是西地人主,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仗着力大无穷,就横行在这西地荒蛮之地。
  还时不时开个什么会,喜欢捕捉一大群巨兽去他的地盘上,与他闲聊!这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比杀了他们还要恐怖。
  其他几地的领主都是干净利落就给吞了,他倒好,吞之前还要谈谈心,未得到回应,便摇头叹气,提剑杀了。死后也不得安宁,尸体的头颅被砍下来点燃尸油做了灯笼,毛皮则被剥下来用来做毯子,肉也是或腌制,或暴晒,或烤了,总之没有一处不受到他的侮辱。
  可偏偏他又是个极难的对付的,死在他手里的神兽不计其数。今日正好碰见了,看他也没什么厉害的,不如传闻中那般冷血残酷,不若试上一番。
  孟忧看着那狰越来越不友善的眼神,只得将水背起,表情讪讪,“不好意思啊,多有得罪,还请海涵!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把破剑,若是你愿意的话,我也不是不可以不把这剑交给你。只是,这剑身破损得这么严重,还望您勿要见怪!”
  狰丝毫不为所动,孟忧只得把背上的长剑一解,双手一捧,“拿去。”
  狰却是放射性的往后退了一大步,呲着牙齿发出正欲攻击的声音。
  孟忧暗中将剑利落一抽,剑光凌厉而去,腾空挥剑,长剑猛地没入狰碧绿的眼中,顿时自狰的眼珠子里喷射出绿色的汁液来,臭气熏天。
  那一切来得太快,等狰反应过来的时候,眼上已是剧痛。它嚎叫着一甩头,孟忧就借着力直接拉着剑飞了出去,在地面上滚了一个跟斗后,转身就跑。
  狰疼得发了狂,跟在孟忧身后不停地喷吐着火球。一个接着一个,不让孟忧有一丝空闲时间,左闪右躲,孟忧被追赶着跑到了西地的尽头。
  此处并不似晔夕的住处一般温婉宁静,这里不见河流,却能听到百川呼啸奔腾之声,地下似乎藏了千军万马,孟忧一步一步退着,背抵上了一处爬满了青苔的墙壁。
  她握紧了剑,不能躲,无处可躲,不能退,无处可退。
  想起幼时被大皇兄以剑逼至一个墙角时,大皇兄说过,“来了就要面对,不管是千军万马还是单枪匹马,不能躲,不能退,这是身为我们孟家皇族的职责。遇事要沉着冷静,一眼洞察敌人的弱点强项,攻弱守强,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无坚不摧的!”
  那个人用剑指向她,“所以,无论遇到何种悲痛,何种绝望,切勿轻言放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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