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黄一(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三刑是脚刑,有两种施行方法,一种便是夹棍,用大夹棍夹人的脚踝,还有一种是直接斩断脚掌,但是却止血不让人轻易死去,只感受到疼痛。
  第四刑是膑刑,是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都是残忍的肉刑。
  第五刑是贯鼻,使用铁链穿透鼻腔,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第六刑是杖刑,一日之内受遍一百杖,是指用荆条拷打犯人,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第七刑是针刑,十指要被扎满银针,同夹棍之刑,一样是痛不欲生。
  第八刑是烙刑,在身上或者脸上留下烙印。
  第九刑是被称作拔头发的刑罚,一根一根地拔,直到把人的头拔秃。
  一个宫女道:“上次不是受过棍刑了吗?再让他试试如何?”
  李問想了一下,道:“这次先用针刑。”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