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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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都是呆在伦敦为他买的那个公寓里等他回来,他的工作时间很不稳定,有时候一走就是半个多月没有音信的。
  她想他想得厉害了,会小心翼翼地发个简讯给他,让他注意身体。
  这一次,他们分开差不多整整两个月了,他一直没有回伦敦,也没有给她任何的电话。
  后来蜜亚告诉她,听说自家公司的男装品牌要招新一季的代言人,而他跟他的经纪人目前也在争取这个代言。
  想他,又不敢强势地要求他回去,所以,她只能选择这样一个迂回的方式。
  还好姐姐真的是忙,大哥对她的意图也没有深入去探究,所以今天她得以这样的方式坐在出现在他面前。
  其实昨天下午她已经到香港了,但是拿在手上的电话把那个熟烂熟于心的号码输入了好几遍,还是没有勇气打给他。
  因为,上次他离开伦敦之前,曾经告诉过她,这一次他工作很繁忙,不希望受到打扰。
  是的,他工作的时候很不喜欢她电话过去追问的。所以,哪怕想他想得要命,她也会遵守他的规定。
  她就是那种注定爱到惨死的女人吧?
  “Brian先生,你对‘露思’这个品牌有什么个人的见解或看法?”不让私人情绪占据心神,虽然她对公司事务关心的少,但并不代表她无知。她摆出工作上最专业的一面,力求在参与会议的各高层面前做出判断无误的公正遴选。
  “露思很棒,这就是我唯一的看法。”
  “就这么简单?”她轻笑,声嗓甜美,为这冷冰冰的会议室注入了一些柔软。
  “嗯,有一点建议,不知道江总想不想听。”
  “请说。”只要是有助于推展公司营运的各种建议,她都欢迎。
  Brian双眸紧锁着那张柔和的容颜,口吻半开玩笑的说:“我建议新一季的女装形象代言,可以由江总自己出任,我相信营收成长个百分之二十都不成问题。”
  露思的女装一向都走高雅线路,与她的气质很吻合,再加上她本身就是时尚圈的名人,如果真由她代言,一定会震惊全场。
  江明茵闻言一怔。不只她,连在场与会高层也沉了脸色。
  林家莹表情大惊,暗里探出手,拧了态度戏谑的任晋之一把。
  这死小子!也不想想他是什么身分,人家可是身家上百亿的跨国集团名门千金,父母更是欧洲闻名的银行家,比起那些倒追他的社交名媛还要‘贵’气凛然多少倍,哪可以随便开这种玩笑。
  林家莹赶紧低头道歉。“不好意思,我们Brian说话就是这样,只是开开玩笑,江总千万不要在意。”
  江明茵微笑。“放心,我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而且她其实很乐意他跟她开玩笑,而不是那种一见面就是上床之外就没有什么可说的关系。
  任晋之也笑,深邃俊美的桃花眼却漫不经心地转开,对江明茵并无任何的暧昧之意。
  林家莹不着痕迹的将此景收入眼底,原本有些提防的心顿时松懈下来。
  艺人最怕的就是传绯闻,Brian目前虽然还不算彻底大红,但成为新一代偶像巨星也只是迟早的事,事业正要起飞,不能出半点纰漏。
  不过也幸好,Brian这小子心高气傲,又有着无数花美男的通病──严重自恋,就算江明茵家世再高,他应该也不会动心。
  更何况,再这个圈子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美女,每天看得眼花缭乱。像江明茵这种端庄优雅的名媛淑女不会是Brian喜欢的对象。
  眼看某某高层又要开口,江明茵美目一眨,先出了声:“林姐,关于代言价码,这个数字你看怎么样?”
  林家莹眼睛骤亮,接过蜜亚递来的支票,内心开始默数:一个零,两个零,三个零……七位数!
  原来江明茵或者说江家的人早就属意Brian当形象代言人,看来那些高层过来一起开会也只是陪客,毕竟他们上头的人满意的人选,下面的人想拦也没得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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