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守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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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人找来了,上去就是干。
  那人不知道用什么招,一挥手就有什么东西钻进他们身体里去了。他们一下倒在地上,在自己身上不停的抓,直到把自己抓的血肉模糊,力气用完才死了。
  两具尸体,躺在祠堂前的空地上。
  那人一看,口中又发出一个奇怪的声音。
  然后,一个让人头皮子发麻的画面出现了。
  只见一只豆绿色的蟑螂,从尸体的口中爬出来。一只两只三只......越来越多,密密麻麻的把两具尸体都盖住了。
  跟着,尸体被那些蟑螂吃了,一小块骨头渣子都没留。
  地上的血也舔干净了。
  那人手上一挥,不一会功夫,蟑螂们一个也不见了。地上一片空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没人去报警说他杀人。
  毕竟,找不到尸体,说蟑螂吃掉了,谁信呐。
  不用说,那人就是乌二爷。
  乌二爷又看了一眼,在一旁吓尿了的邹信友。正打算下手杀了拐卖他儿子的元凶,却在动手的时候,一眼看到了他身后的祠堂。
  乌二爷看到那个祠堂,先奇怪的打量了一眼,又四处看了一下。眼中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在那一刻,做了一个决定。
  他不杀邹信友了,在他身上种了一只虫子,叫噬神虫。
  顾名思义,这种虫子,以人的精气神为食。难怪,在进来的时候看到邹信友,眼中一点神气都没有。
  前面说过,眼有一分神,才有一分一禄。
  眼睛无神,衣禄全无。
  用噬神虫吃他的神,又不杀死的他,就是要让他一生贫贱,一生都在永远生活在翻不了身的痛苦中。
  (普通人相由于心生,又有神从身体里发源。只要等云开雾散,气色一开,总有出头之日。而这虫子,直接把人家的神断根了。)
  乌二爷,果然够狠。
  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他要住在申祠了,他要找个人照顾他的衣食起居,帮他煮饭洗衣服什么的。
  一住下二十多年,邹信友也给他当了二十多年的长工。
  不过,他十分清楚,乌二爷走的那一天,还是会杀他的。他现在,不过苟且偷生多活一天算一天。
  “不对啊。”
  我一听,问:“乌二爷的年纪看上去,才三十多岁。而邹叔五十多了,时间对不上啊。”
  江追云一听,白了我一眼。
  他说:“你忘了,虫子和蛊一样,都有驻颜的功效。”
  我一下想起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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