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摇钱树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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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眼神,分明就是等着看都市爱情偶像剧的眼神,充满八卦和期待。
  某年,7月4日,24:17Pm。
  夜宵的晚餐过后,欧潇歌继续坐在沙发上耗时间,言郁把垃圾收拾干净,然后坐在欧潇歌的对面继续处理文件。
  根据欧潇歌发过来的地址,凌夙已经顺利找到了“爱情保健会所”的城堡,这种独特的建筑,显而易见,非常容易找到。
  迷路的人随便打听一下,也能顺利找到延语市为数不多的独特建筑。
  推开城堡的正门,凌夙踩着黑色的皮鞋走了进来,一身笔挺高档的西装,穿在凌夙的身上魅力成熟、高挑修长,走进来的那股强烈的气场,让人注目无法忽视。
  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声音,一道高大修长的身影走过来,欧潇歌抬起头一看,不禁看呆了。
  发呆之后,欧潇歌使劲的捏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她这辈子都没犯过花痴,但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凌夙的时候,总是会情不自禁看的入神、看的发呆。
  他很有气质气场是没错,但却并不是高贵的气质,而是一种近似于威严的感觉,说王者降临的话,有点太夸张了,只是欧潇歌总觉得凌夙从里到外都不像一般人。
  甚至有时候,会让欧潇歌觉得,这个人非常恐怖、令人恐惧。
  言郁转身看向凌夙,看呆的人不仅是欧潇歌,另外还有她,美型男她见过无数,魅力的成熟型男她也见过不少,不过这个人……显然是与众不同的成熟有魅力。
  “……潇歌,这位魅力型男就是你丈夫?”回手向欧潇歌摆摆手,言郁的内心有难以控制的激动。
  这种高品质的魅力型男,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
  “……”虽然觉得夸张,不过欧潇歌却觉得非常贴切,她想了这么急,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汇,今天言郁终于半个了件好事。“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学时候的学姐,主修心理学,这位是凌夙,我的……丈夫。”这辈子讲了无数的话,却从没有丈夫这两个字难以启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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