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番外二:婆媳关系(2 / 3)
舒晓被他吻得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沈墨琛才放开了她,让她躺在他的肩膀上,躺进他的怀里,他的手,握着她的手,小心翼翼地在她手心里画着圈。
舒晓也很享受这一刻的静宁。
沈墨琛在她耳边沉声道:“晓晓,老婆,对不起,每次都是我,说话不算话。”
舒晓只是很淡地“嗯”了一声,并没有说他好,也没有说他不好,只是觉得此刻心中一片宁静,如果,可以一直都在这样,那真的很好。
只是这样的时光,真的很容易就逝去,很快,就听到有一道声音在叫她们。
“走吧,吃饭了。”沈墨琛低声说道。
说着就把舒晓一起拉了起来,牵着往外走,舒晓说:“好,你先下去吧,我要去冲个澡换个衣服就下来,还有,你们先吃,不要等我。”
沈墨琛说:“那要不等你洗完了我跟你一起吃,我先下去,让她们先吃。”
舒晓扬起一抹笑,推他下去,说:“行了,你跟她们一起先吃吧,我很快就下来了。”
“那行,那你快一点。”
“好。”话闭,两个人一个回房间一个下楼。
等到舒晓下了楼之后,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
蒋梦婕也同时发现了她。叫她:“晓晓。”
舒晓有些惊讶,但反应过来之后,迅速走上前去,扬唇问她:“梦捷,你怎么来了?”
蒋梦婕握着她的手,说:“我这不是前段时间一直在忙吗?今天才刚从国外回来,就听说了你们办满月酒的事,你说你们两个真是,孩子生了也不跟我说一声,都这么久了,我听说了就自己登门过来看看咯。”
“这……”舒晓看看沈墨琛,说:“我不是有意要瞒你的,只是实在是太忙,而且……”舒晓看向沈墨琛,说:“我那段时间连手机都没得用,更别说要打电话了。”
“行了行了,你们啊,谁都不要说谁,反正就是忘了呗,我自己来还不是一样的。”
沈墨琛说:“是是是,下次一定记得叫你。”
陆遥看着她们有说有笑的,开口催促,说:“你们快点吃饭吧,吃完饭大家坐着好好摆也可以啊。”
几人几乎齐声说好。
饭后,蒋梦婕抱着小家伙,赞扬道:“这小子,以后长大了肯定比墨琛哥好看多了。”
这话不止一个人说,舒晓问:“我就好奇,你们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明明小家伙的五官,现在看着才立体一些了,不过差沈墨琛还是有一段距离啊。
“就这么看就知道啊,你看看这鼻子,这眼睛,不就是美男子的标配嘛。”
舒晓摇摇头,表示无奈。
沈墨琛则笑:“比我帅就好,帅多少倍都可以。”
蒋梦婕哼了一声,说:“长相倒是没得说,只要这个脾气不要像你就好了。”
舒晓也赞同,说:“对对对。只要脾气不像就好。”
沈墨琛眉目一蹙,说:“我的脾气不好?”
那声音,好像下一句她们说不好,就要把她们嚼来吃了一样。 ↑返回顶部↑
舒晓也很享受这一刻的静宁。
沈墨琛在她耳边沉声道:“晓晓,老婆,对不起,每次都是我,说话不算话。”
舒晓只是很淡地“嗯”了一声,并没有说他好,也没有说他不好,只是觉得此刻心中一片宁静,如果,可以一直都在这样,那真的很好。
只是这样的时光,真的很容易就逝去,很快,就听到有一道声音在叫她们。
“走吧,吃饭了。”沈墨琛低声说道。
说着就把舒晓一起拉了起来,牵着往外走,舒晓说:“好,你先下去吧,我要去冲个澡换个衣服就下来,还有,你们先吃,不要等我。”
沈墨琛说:“那要不等你洗完了我跟你一起吃,我先下去,让她们先吃。”
舒晓扬起一抹笑,推他下去,说:“行了,你跟她们一起先吃吧,我很快就下来了。”
“那行,那你快一点。”
“好。”话闭,两个人一个回房间一个下楼。
等到舒晓下了楼之后,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
蒋梦婕也同时发现了她。叫她:“晓晓。”
舒晓有些惊讶,但反应过来之后,迅速走上前去,扬唇问她:“梦捷,你怎么来了?”
蒋梦婕握着她的手,说:“我这不是前段时间一直在忙吗?今天才刚从国外回来,就听说了你们办满月酒的事,你说你们两个真是,孩子生了也不跟我说一声,都这么久了,我听说了就自己登门过来看看咯。”
“这……”舒晓看看沈墨琛,说:“我不是有意要瞒你的,只是实在是太忙,而且……”舒晓看向沈墨琛,说:“我那段时间连手机都没得用,更别说要打电话了。”
“行了行了,你们啊,谁都不要说谁,反正就是忘了呗,我自己来还不是一样的。”
沈墨琛说:“是是是,下次一定记得叫你。”
陆遥看着她们有说有笑的,开口催促,说:“你们快点吃饭吧,吃完饭大家坐着好好摆也可以啊。”
几人几乎齐声说好。
饭后,蒋梦婕抱着小家伙,赞扬道:“这小子,以后长大了肯定比墨琛哥好看多了。”
这话不止一个人说,舒晓问:“我就好奇,你们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明明小家伙的五官,现在看着才立体一些了,不过差沈墨琛还是有一段距离啊。
“就这么看就知道啊,你看看这鼻子,这眼睛,不就是美男子的标配嘛。”
舒晓摇摇头,表示无奈。
沈墨琛则笑:“比我帅就好,帅多少倍都可以。”
蒋梦婕哼了一声,说:“长相倒是没得说,只要这个脾气不要像你就好了。”
舒晓也赞同,说:“对对对。只要脾气不像就好。”
沈墨琛眉目一蹙,说:“我的脾气不好?”
那声音,好像下一句她们说不好,就要把她们嚼来吃了一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