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两件事,投名状(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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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从记事起,就被教授各种杀人技巧。
  从小他们就是跟各种凶残的野兽搏斗,生存下来的百不存一。
  长大以后更是要经过各种培训,直到能够用任何工具,任何手段杀死目标才算是出师。
  这样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人类了,而是杀人机器。
  他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听从命令。
  黄成前不久与交趾军队交战的时候,发现了还没有出师的他。
  没有出师,自然也就还没有认主,更不存在效忠与谁的概念。
  将他俘获驯化之后,黄成托包家船队带给了林夕,专门保护林夕的安全。
  按照黄成的话,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杀不了的人。
  自然也就没有人能够在他面前杀人。
  林夕一开始不是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已经没有了人性。
  但在好几次见识过了他的能力之后,林夕不得不承认真香定律,将他留了下来。
  按照黄成交代的认主方式,林夕成功的成为了这野兽少年唯一的主人。
  林夕也不担心他会背叛,因为这少年以及其余野兽,就像是忠犬一般,一旦认主,终生都不会背叛。
  林夕也不知道他的实力如何,但他眼下最强的保镖周建军都坦言,论生死搏杀,自己不是这位野兽少年的一合之敌。
  周建军那是什么人,纯粹的武痴,练武天赋高到吓人。
  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成为武术界宗师,就连黄老爷子等人都觉得没有什么好教周建军的了,可见其厉害程度。
  林夕估计,周建军的实力,在武术界应该能排在前十。
  这样的高手都承认不如野兽少年,可见其可怕。
  当然这是在生死搏杀的情况下,若是按照比武的规则,少年自然是不如周建军的。
  为了方便称呼,林夕给少年取了个名,叫林野。
  林夕能够清楚感受到,一直如同机器一般毫无生气的少爷,在自己赐名的时候,眼神首次有了波动。
  这次林夕之所以很放心的一个人单独见靓坤,就是因为有着林野在。
  哪怕隔着一个隔间,但要是靓坤有丝毫的异动,林野绝对会在他动手之前,直接取了靓坤的小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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