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礼和法(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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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杨士奇突然笑了起来。
  “陛下可知为什么会有法律?”
  朱允炆被这个问题问住了,沉吟了半晌才开口道:“卿就别跟朕藏着掖着了,朕知你聪颖,有什么想说的直说无妨。”
  看到朱允炆有些不耐烦,杨士奇也就不敢再卖关子,张口讲述起来。
  “有法家诞生之前的夏商周时期,国家没有法律,君王以道德约束百姓。
  即使是在没有法律的时候,百姓也知道什么是对错。
  知道盗窃、暴虐、通奸都是错,错就是不能做的事。
  知道孝悌、忠诚、友恭都是对,对就是要奉行的事。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典故陛下应该是知道的。
  周公旦定礼,礼就是法的前身。
  礼的诞生使人民奉行对的事,而抵触错的事。
  周公旦的人格操守很高尚,不贪恋权利,尽心尽职的辅佐少君而不敢篡位,并训斥了那些意图不轨的子嗣、属官,于是天下人都很敬仰他,以他的德行来约束自己,以周公旦制定的礼来教化百姓,于是才有文明昌盛。
  但是人数上百、形形色色,有好自然有坏。
  礼本身只是告诉了人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对于对错的奖惩并没有明确的硬性标准,全凭君王、官员的喜好来定。
  而民间田野之间的事,庙堂不知,则无人知晓如何惩处,以至于走歪门邪道之人轻易的获得了利益,侵犯了守序良善之人的利益。
  荀子说性恶论,即人之初、性本恶。提出了当人们没有约束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顺从与自己的欲望而做出很多礼所不能容忍的事情来。
  淫、贪、妄、虐都是人民最容易犯下的错事,所以为了不使好人也变成坏人,那就需要对犯错的人进行惩处,法因此而诞生。
  礼在前,法在后,才有所谓的礼法。”
  饮口茶,杨士奇继续说道。
  “所以说法律诞生之初的核心是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如果守法反而是在帮助坏人去侵害百姓的利益,那天下就没有好人而都是坏人了。”
  杨士奇说道这里,朱允炆便明白过来。
  杜家的行为属于贪,他们利用大明律的法律漏洞来贪占百姓的田产,如果一味的去守法,那就是帮助杜家来欺压百姓,天下有多少挂靠田?有多少这样的百姓?
  那最后的结果就是百姓吃了大亏,看似是法治社会,但却反而违背了法律的本质。
  明知道是错的事还要去做,维护了法却践踏了礼。
  到底是礼大还是法大?
  后世是因为有了基本法、地方法、细则法、补充法、法律条文解释等方方面面都完善的法律体系,才可以大力提倡法治社会,不允许特权阶级凌驾在法律之上,那么维护法律的威严才可以保障天下绝大部分民众的利益。
  而眼下的大明有什么?
  《大诰》和《大明律》的漏洞太多了,这种情况下一味的提倡法治社会不是在保护百姓,而是在欺凌百姓!
  因为百姓没有文化,他们本身并不懂法。那些拥有文化的人钻法律的空子可以轻易的欺负老百姓,在这个背景下拿现代那种法治观来套这个时代,唯一的结果就是搞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
  “朕明白你的意思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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