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为我所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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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华想了想,这血誓可比那什么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啥厉害多了。这是天地之间最毒的血誓,不死不休;若是违抗,一定会按着发誓人的毒誓执行。
  本来还觉得他贪生怕死,不过发完誓之后,才知道,他也是个真汉子。这么毒的誓言都能发,背叛,那就接受天地的审判吧!
  “说吧。你是哪个组织的人,组织什么类型、年龄、年纪、在组织排名……”
  “千刹,年二十二,组织是血鸳鸯的杀手。排名第一百七十五……”巴拉巴拉说了一堆。
  风华倒是挺意外的,“血鸳鸯?一年一单,一单吃一年……”
  一年只接手一个单子,接手一个单子能够养活所有组织的人生活一年。
  言外之意,这雇主必须非常非常有钱。不说富可敌国,最起码要有钱买下几座城池。否则,难以请动血鸳鸯出手;这次,玉茗可是花了大价钱呵!竟然能够请得起这种组织!
  玉茗不过是长公主府上驸马的一个姨娘妾室而已。怎么会那么有钱请得动血鸳鸯?这条线……
  可是长了……钱从哪里来?
  她记忆里可是当初长公主下嫁的时候,陪嫁就是百里嫁妆,可是钱呢 ……呵……等着吧……
  风华瞟了一眼千刹,点点头:“那以后就跟着我吧。”
  “既然,现在你为我所用;那么,帮我办两件事,怎么样?”风华轻轻一笑。
  “什……什么事?”他吞了吞唾沫。
  “那啥,玉茗知道吧。她买通血鸳鸯,肯定是为了她那个女儿;你看,她那女儿苏兰,长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叫一个美……
  她要杀我,我这个做姐姐的却不能杀她。你去找个男的,她这个年纪,肯定饥渴的很,让人好好伺候她……唉,我这个做姐姐的,就是太好了……”风华自顾自的说道,末了还叹了口气。
  不是想她死么?那就比比谁的招式更狠,让我死,我让你身败名裂——生不如死!
  只要破了苏兰的身,被别人发现,到时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就她驸马家三小姐夜私会这件事,足够毁了她!
  千刹身子晃了晃,不敢相信面前的人儿竟然能够说出这种话。再怎么样那是她的妹妹,就算是不同母却也同父,她的手段怎么能这般狠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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