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亏钱使我快乐(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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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一次发布这么多首歌去网上,他也担心会出现不可控的因素。
  万一那首歌卖钱了,那他把十万块在七天内亏掉的计划,岂不是要出变故了?
  所以林风见录音棚老板态度坚决,不愿意退让,他就只能暂时退一步了。
  他打算,重新拿一首歌来录制,准备一首能让他安稳亏掉十万块的歌。
  十来分钟之后,林风放下笔,把一张纸往前面一推, 面色铁青的对录音棚老板发出警告。
  “要是这首歌还不帮我录的话,我就告你们!别忘记了,我们刚才是签了合同的!”
  录音棚的老板,叫罗泉,是个落魄的音乐人,属于有艺术洁癖的那种。
  林风这种冤大头,他不常见,而且这单生意还关系到他这录音棚能不能继续坚持下去。
  见林风生气,罗泉赶忙赔笑解释起来。
  “林先生,你先别生气,我只不过是一个对艺术要求比较高的人……”
  可林风根本听不进去,霸道的指了指写有词曲的纸。
  “别说那些没用的,这首歌,你录也得录,不录也得录!”
  这首《生僻字》光是歌词,至少有一半是一般人不认识的。
  它在地球上火了,那是因为它在地球上是免费的,而且还是在微博和短视频网站火起来的。
  而现在,他则是打算,录下来就直接上传到音乐平台去,根本不去微博打广告,更不授权给短视频网站。
  从根源上断绝它火爆的可能性,这是林风亏钱的首选。
  谁敢拦着,谁就是要害他的命!
  罗泉不认为写出摩擦摩擦那种破歌的人,能在十来分钟之内,写出什么能入眼的东西来。
  所以他也不看林风递过来的纸,只是苦口婆心的给林风提出了坚毅。
  “林先生,你花了七万块钱来我们这录歌,肯定也希望对得起这七万块钱吧?要不然你去买首歌吧!”
  “闭嘴吧,歌能随便买吗?”林风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有个叫广东雨神的五千块买了一首歌,赚了满盆钵。
  这事要是发生在他林某人的身上,那就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啊……
  罗泉还打算说什么的时候,被他徒弟拉住了。
  “师父,我们半年没开张了,再把客户气走了的话,我们就要关门了!你要不高兴,就去歇着,眼不见心不烦啊!剩下的我来录!”
  “行了,为了赚钱,我忍忍吧!”
  罗泉视死如归的摆了摆手,然后拿起林风写的词曲。
  林风恨得牙痒痒,你当着我的面,这么嫌弃的样子,这是缺少社会的毒打?
  罗泉强迫自己看完一张纸之后,倒是有些意外,这首歌虽然很多字他不认识,但曲调还算不错,至少比那首摩擦摩擦强太多了。
  十多分钟就能写出一首歌来?这人有点东西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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