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要命了,还有抬价的!(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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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俊杰却是笑着说道:“不是现在歌曲的短视频app独家版权贵,主要是林总这边的情况特殊。其实我们也是第一次,单独一首一首的买歌。以前的老歌,不重视网络方面的版权,所以大多都是被各大音乐平台以极低的价格给垄断了,我们都是跟音乐平台达成合作。”
  “至于新歌方面,我们这些短视频的平台,也都是能对歌曲本身起到推广作用,所以购入的价格也很低,甚至很多都不用钱。林总这边就不同了,他的歌都是现象级的火,竟然都能上微博的热搜,甚至还能上头条……”
  “所以,林总不需要我们去为他推广,反而我们平台需要独家版权,让歌曲带来流量……这样一来,在价格方面,自然是不会吝啬。”
  秦俊杰这些话,看起来像是在跟文霞说,其实是在跟林风说。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蒙泉的手机响了,蒙泉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到旁边去接通了电话。
  “喂?你好,哪位?快脚的版权经理甘竹?找我们林总?稍等一下啊……”
  蒙泉说完之后,走到林风跟前,说道:“林总,快脚的版权经理甘竹,说是想约您谈版权的事情!”
  林风烦得不行,怎么来了一个秦俊杰还不够,又冒出来了个甘竹?
  刚想说点什么,旁边的秦俊杰很不礼貌的接过了电话,歉意的对蒙泉笑道:“我跟他是熟人,我来和他讲几句。”
  冲着电话就嚷嚷起来:“甘竹?我是秦俊杰,你的电话来晚了,我已经跟林总达成共识了……”
  “林总,林总在吗?先不要跟秦俊杰签约啊,他们抖歌出多少钱,我快脚给你加十万!”电话那头也嚷嚷起来了。
  “我出五百万,林总,其实刚才那个合同拿错了,我是准备给您这个五百万合同的,您看……”秦俊杰很鸡贼的又掏出一份合同来。
  头大的林风摆摆手说道:“行了,你把电话挂了吧,我跟你签。小蒙,把合同拿给法务去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就拿过来给我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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