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攻势(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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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去春来,新年刚过,泗水上,一列船队往南航行,观其旗号,为卸任回京的前徐州牧之船队。
  当中一艘船上,船舱里,祖珽正在向李笠讲解自己的心得:如何偷税漏税。
  祖珽是一个敢在权臣、皇帝眼皮子底下坑蒙拐骗的奇葩,有这位“行家”现身说法,让李笠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天下乌鸦一般黑”。
  无论是魏国(东魏)、齐国还是梁国,官僚体系的弊病都是一样的,北朝体制下的阴暗面,南朝也有。
  其中,偷税漏税乃至抗税,也是如此。
  简而言之,税制好定,税难收。
  以商税为例,无非分为过税(对行商征收的税,可看做流通税),住税(对坐贾征收的税,可看做营业税)。
  过税主要体现为关津税,也就是运送货物的队伍经过关隘、津口时要缴税。
  这时,税吏根据检查结果,估算货物的价值,按比例向行商征税。
  至于住税,就是各城的市,由税吏对市内商家(坐贾)的营业额征税。
  但因为营业额很难准确核算,所以一般这种税是按商家进货数量来征收。
  然而,税吏估算过关的货物总价值,有很大的“活动余地”,同理,查阅商家的进货账簿,税吏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且店家必然做假账、有阴阳账簿,税吏要如何核对真实的进货数量呢?
  若要核对清楚,要付出多大的核算成本?
  所以,历朝历代制定的税制,看起来很不错,执行起来,效果很差,原因就在于收税的人身上。
  再好的制度,也得人去执行,执行的人出了问题,制度自然就会出问题。
  若执行的人没问题,但执行起来碰到问题,执行不下去,这制度也形同虚设。
  税制要靠税官、税吏来执行,所以,祖珽和一帮官宦子弟偷税漏税乃至抗税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针对税吏进行“攻心”,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只要官位够大,或者能够狐假虎威,税吏是很好打发的。
  根本就用不上伪造公文的招数。
  而商税的征收,能否实现有货必征,不在于如何定税率、征税的办法,而在于如何从特权者那里征税。
  小商贩做的小本买卖,卖一些日常用品,本身货值就不算高,能征上来多少税?
  商税的大头,在于那些大宗货物交易,以及各类奢侈品交易上。
  能够做这些买卖的商贾,哪个不是豪商巨贾,哪个不是有着一山还比一山高的靠山?
  这种特权者,对于税制的破坏是很严重的,而更严重的行为,是皇族带头搞“例外”。
  试问天底下,谁敢对皇帝的东西征税?
  而打着“皇室专供”招牌的货物,谁能去验伪?谁敢去验伪!
  即便只是号称某某王、某某侯的货物,就算税吏想征税,押送货物的官军、吏员,打死这税吏,和打死一条狗没多大区别。
  所以,税制能否实行,能否收上该收的税,就看能否收特权者的税。
  收不上来,意味着商税的大头就收不上来,那么所谓的“增收”自然就成了笑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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