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关门放狗(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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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两点,使得商鞅即便死了,他的变法成果却保住了。
  李笠来到交易市场,看着根据货物分类而分别搭建起来的“交易厅”、“交易棚”,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物流,很满意。
  在确保百业繁荣的情况下征收该收的税,这才是共赢。
  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有身着特别服色的税吏,有身着皂衣的吏员,又有身着各色裲裆的人。
  各色裲裆上,后背写着数字号码,前胸左侧又缝着写有所属商家和个人姓名的白布条。
  身着便服的李笠和随从们,行走在人群里,不是很显眼,但那些身着各色裲裆的男子,交易市场里“上蹿下跳”,分外显眼。
  身着各色带数字裲裆的人,是驵侩(经纪人、中间人),用裲裆的颜色,区分其“业务范围”。
  李笠反对“官驵侩”,是反对赋予驵侩“官商”身份来垄断贸易渠道,不是反驵侩本身。
  即便中间商吃差价很可恶,社会也离不开经纪、中间商、掮客,这个时代也不例外。
  所以交易市场必然有驵侩,但必须“持证上岗”,接受监管。
  驵侩们根据交易市场里众多的交易制度,体面的为自己和东主获取利润。
  几个驵侩从前方经过,李笠看着对方的“寸头”,忽然觉得有些羡慕:这种发型很清凉啊。
  虽然已经入秋,但天气依旧炎热,这个时代没空调、风扇,让蓄发、扎发髻的李笠觉得头闷得慌,却不能剪发。
  因为在古代,不算习俗的话,一般只有两种人会这样:其一,受了髡刑的囚徒,其二,还俗的和尚。
  那几个留着“寸头”的驵侩,身影很快消失在人群中,李笠看看四周,继续前行。
  对住税的征收,如同再次在豪商身上割肉,对方不反抗是不可能的。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交易市场开业到现在,之所以看上去风平浪静,原因之一,是李笠拉拢了一个群体。
  使其成为新税制的受益者,为新税制保驾护航。
  数十年来,由梁国皇帝亲自带动的崇佛浪潮,使得仅仅建康城内,就有大小寺庙数百座。
  这些寺庙之中,聚集着大量僧尼,占据大量田地,却不用缴纳一文钱、一粒米,还时常接受信徒的捐赠。
  财力雄厚的寺庙都会经营质库(当铺)、产业,并且放债。
  所以,换个角度来看建康城里的这些寺庙,就是一个个当铺、钱庄、金融公司。
  家大业大的寺庙,必然和达官显贵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之间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
  达官显贵为寺庙提供“保护伞”,寺庙在给达官显贵及其家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同时,也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典型的“金融服务”,就是吸纳资金,用于放债,由此获利,给“客户”分成。
  亦或是从事抵押行业,由此牟利,回馈“客户”。
  所以,达官显贵们有需求,需要通过“合作寺庙”,实现自己的资金“增值”,或者“代理放债”。
  李笠觉得“多种经营”的寺庙应该取缔,也不许寺庙有免税特权,并且要限制僧尼数量。
  奈何现实就是如此,他暂时改变不了,却能加以利用:让放债的寺庙,参与交易市场的运转,名正言通过一系列制度(譬如担任驵侩)捞钱。
  这些寺庙从新制度上获取了好处,等同于其背后的达官显贵,也从新制度上获取好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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