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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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内特·多伊尔谋杀案
  最后见到多伊尔夫人还活着的是她的女仆路易丝·布尔热。时间:十一点半(大约)。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二十分之间,有不在场证明的人是:科妮丽亚·罗布森、詹姆斯·范索普、西蒙·多伊尔、杰奎琳·德·贝尔福特——没有别人了。但是几乎可以确定的是,作案时间是在此之后,因为手枪肯定是杰奎琳·德·贝尔福特的,但当时这把手枪还在她的手袋里。
  法医鉴定完子弹之后才能确认犯罪使用的手枪是否就是这一把——不过,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案发经过有可能是这样的:x(凶手)是杰奎琳和西蒙·多伊尔在观景舱里吵架的目击者,他注意到手枪掉进了长椅下面。大厅里的人全都走了之后,x拿到了手枪。他(或她)的想法是,大家会以为是杰奎琳·德·贝尔福特干的。基于这个理由,某些人的嫌疑可以自然地排除。
  科妮丽亚·罗布森:在詹姆斯·范索普返回大厅寻找手枪之前,她并没有机会回来拿手枪。
  鲍尔斯小姐:同上。
  贝斯纳医生:同上。
  注意——范索普不能完全排除嫌疑,因为他可以把手枪放进口袋,但宣称自己没找到。
  在间隔的十分钟之内,任何人都有可能拿到手枪。
  有谋杀动机的人可能有:
  安德鲁·彭宁顿:基于他犯有欺诈行为而得出的推测。有一定数量的证据可以支持这一推测,但不足以控告他。如果大圆石是他推下来的,他一定是个抓住机会就要下手的人。显然,这次凶杀并不是有预谋的。昨天晚上那对前情侣因为吵架而开枪,这就给凶手提供了一个理想的作案时机。
  对彭宁顿有罪这一假设的异议:既然手枪是个对杰奎琳·贝尔福特不利的、有价值的线索,那他为什么要扔进水里?
  弗利特伍德:动机——报复。弗利特伍德认为自己受到了琳内特·多伊尔的伤害。也许他偷听到了吵架的内容,注意到了手枪的位置。他拿走手枪有可能是认为它方便顺手,而不是因为要把罪名推在杰奎琳身上。这一点可以解释把手枪扔进水里的原因。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蘸着血在墙上写一个j?
  注意——和手枪一起被发现的廉价手帕很有可能属于弗利特伍德这种人,而非有钱游客中的任何一个。
  罗莎莉·奥特本:我们应该接受范·斯凯勒小姐的证词,还是罗莎莉的否认?在那个时候,确实有某样东西被扔进了水里,而且据推测,这个东西就是被包在天鹅绒里的手枪。
  注意事项。罗莎莉有没有杀人动机?也许她并不喜欢琳内特·多伊尔,甚至妒忌她——可是,这作为杀人动机则严重不足。只有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对她不利的证据才能使人信服。就我们所知,罗莎莉和琳内特·多伊尔之前并不认识,也没有任何联系。
  范·斯凯勒小姐:包着手枪的天鹅绒披肩是范·斯凯勒小姐的,按照她本人的说法,她最后见到披肩是在观景舱内。晚上她让人们都注意到她丢了披肩,寻找之后,仍然没有找到。
  披肩怎么到了x手里?是不是x在傍晚的时候就偷走了?如果是这样,那么是为什么呢?没人能事先知道杰奎琳和西蒙会吵起来。x是不是把手枪从长椅下面拿走的时候发现了披肩?可是为什么找披肩的时候没在那个地方发现它?是不是从始至终都在范·斯凯勒小姐手里?也就是说:是不是范·斯凯勒小姐杀了琳内特·多伊尔?她对罗莎莉·奥特本的控告是一个深思熟虑过的谎言吗?如果是她杀了琳内特,动机是什么?
  其他可能性:
  抢劫的动机。有可能,因为珍珠项链不见了,而琳内特·多伊尔昨天晚上肯定是戴着的。
  有人跟里奇卫一家有仇。有可能,不过尚未找到证据。
  我们知道在这条船上有个危险的人——一个杀人犯。而我们这儿则有一起凶杀案和一个杀人犯。这两者之间有关系吗?不过我们得证明,琳内特·多伊尔掌握了跟此人有关的、对她来说很危险的资料。
  结论:我们可以把船上所有的人分成两个部分——一组是可能有谋杀动机,或对他们有明确的不利证据的人,另一组是在我们所知的范围内可以排除嫌疑的人。
  第一组
  安德鲁·彭宁顿
  弗利特伍德
  罗莎莉·奥特本范·斯凯勒小姐
  路易丝·布尔热(抢劫?)
  弗格森(政治的原因?)
  第二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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