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武争锋 第987节(2 / 4)
“治国之道的核心,就是这个——不折腾!”
仿佛是开玩笑,但秦枫却是认真地写了策论来。
题目当然不可能是“不折腾论”,这不用别人看,就足够把秦枫自己活活笑死了。
秦枫用的标题就是在道家小世界时写的《天下策》,只不过现在更加完善叫做《治国平天下策》。
但其中内容却已有了极大的差别,应该说,更加全面和完善了。
秦枫提笔写的第一段,就是引用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相关的各家论述,并陈述了各家观点的异同,得出了“浊以静之徐清,安以动之徐生”的结论,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不折腾”。
但秦枫又结合儒家与法家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不折腾并非是真正老子所说的什么都不做的“无为而治”,而是用了儒家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自己的观点。
“有所为”,就是国家应通过精简机构、厉行节俭,切实减轻人民负担,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有所不为”,即为政者,应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知天命”而有所不为,减少对各行各业的干预、束缚,使其自由发展,不受阻碍。
但并非是任何行业都可以自由发展,这里就又引入了法家对于“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观点,应当为治国立法度,然后一以贯之,不可朝令夕改。
写到这里,以儒家思想为骨,以道家,法家思想为用的一篇策论,通篇皆是围绕“治大国如烹小鲜”所申发的议论,已几乎达到极致了。
将儒、道、法三家观点熔于一炉,几乎把问题都给说透了,至此这篇策论应算是大成了……
但秦枫却是笔触不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此时姜雨柔或是其他儒家人在旁边,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么精妙的策论,居然才是秦枫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
第1155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如果仅仅是讨论“治大国如烹小鲜”这个概念,可以说秦枫的第一部分已经说透了。
但秦枫的亚圣试,明着是考“治大国如烹小鲜”,实则考的是他对治国理政的理解,甚至可以说,考的是他的成道之基——经世致用。
如果不能理解天道亚圣试的真意,那就绝对不可能做出可以引发天地异象的神作。
对于秦枫现在来讲,勉强过关,就等于没有过关。
必须要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着,才可以写出震惊天下的佳作。
青烟袅袅,已燃尽一半,秦枫却是提笔飞快,开始写第二段落起来。
法虽严尤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道德终究难以替代法律,儒家的治国最后极有可能会变成君主独裁的人治,或是群儒昏昏,和稀泥做烂好人的从众政治。这样一来,即便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在执行上,也会遭到重重阻挠和干扰。
但如果完全抛弃儒家的德治,法条又会变得机械而冷血,难免成为暴君政治。
最关键的是,秦枫根据前世和今生,三世轮回,两个文明的经历,提炼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观点。
所有的法条,最终保护的都是法律制定者所在阶级的利益。
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制定法律者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下层阶级的应得利益,各种权力,甚至是生命。如果各方势力还有所兼顾还好,如果掠下甚重,就会成为剥削下层的恶法。
而“恶法非法”就成为了诸子中反对法治主要论点,站在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就是恶法,恶法不如没有法律!
这样看来,儒家与法家的对立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儒家的核心观点在于“仁爱”,而“仁爱”要想真正实行,则需要实行“推恩”,也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别人却无动于衷,甚至恩将仇报之事,数不胜数。
这彻底破坏了儒家的规矩。 ↑返回顶部↑
仿佛是开玩笑,但秦枫却是认真地写了策论来。
题目当然不可能是“不折腾论”,这不用别人看,就足够把秦枫自己活活笑死了。
秦枫用的标题就是在道家小世界时写的《天下策》,只不过现在更加完善叫做《治国平天下策》。
但其中内容却已有了极大的差别,应该说,更加全面和完善了。
秦枫提笔写的第一段,就是引用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相关的各家论述,并陈述了各家观点的异同,得出了“浊以静之徐清,安以动之徐生”的结论,其实说通俗一点,就是“不折腾”。
但秦枫又结合儒家与法家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不折腾并非是真正老子所说的什么都不做的“无为而治”,而是用了儒家的“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自己的观点。
“有所为”,就是国家应通过精简机构、厉行节俭,切实减轻人民负担,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有所不为”,即为政者,应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知天命”而有所不为,减少对各行各业的干预、束缚,使其自由发展,不受阻碍。
但并非是任何行业都可以自由发展,这里就又引入了法家对于“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观点,应当为治国立法度,然后一以贯之,不可朝令夕改。
写到这里,以儒家思想为骨,以道家,法家思想为用的一篇策论,通篇皆是围绕“治大国如烹小鲜”所申发的议论,已几乎达到极致了。
将儒、道、法三家观点熔于一炉,几乎把问题都给说透了,至此这篇策论应算是大成了……
但秦枫却是笔触不停,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此时姜雨柔或是其他儒家人在旁边,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嘴。
因为这么精妙的策论,居然才是秦枫这篇文章的第一部分!
第1155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如果仅仅是讨论“治大国如烹小鲜”这个概念,可以说秦枫的第一部分已经说透了。
但秦枫的亚圣试,明着是考“治大国如烹小鲜”,实则考的是他对治国理政的理解,甚至可以说,考的是他的成道之基——经世致用。
如果不能理解天道亚圣试的真意,那就绝对不可能做出可以引发天地异象的神作。
对于秦枫现在来讲,勉强过关,就等于没有过关。
必须要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着,才可以写出震惊天下的佳作。
青烟袅袅,已燃尽一半,秦枫却是提笔飞快,开始写第二段落起来。
法虽严尤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道德终究难以替代法律,儒家的治国最后极有可能会变成君主独裁的人治,或是群儒昏昏,和稀泥做烂好人的从众政治。这样一来,即便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在执行上,也会遭到重重阻挠和干扰。
但如果完全抛弃儒家的德治,法条又会变得机械而冷血,难免成为暴君政治。
最关键的是,秦枫根据前世和今生,三世轮回,两个文明的经历,提炼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观点。
所有的法条,最终保护的都是法律制定者所在阶级的利益。
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制定法律者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下层阶级的应得利益,各种权力,甚至是生命。如果各方势力还有所兼顾还好,如果掠下甚重,就会成为剥削下层的恶法。
而“恶法非法”就成为了诸子中反对法治主要论点,站在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就是恶法,恶法不如没有法律!
这样看来,儒家与法家的对立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儒家的核心观点在于“仁爱”,而“仁爱”要想真正实行,则需要实行“推恩”,也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别人却无动于衷,甚至恩将仇报之事,数不胜数。
这彻底破坏了儒家的规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