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天王老子也不怕(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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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拍着膝盖在何金贵的门前一个劲儿的骂街:“狗几把日的何金贵你出来!你个天杀的贼,怎么什么都偷啊?有爹生没娘教的烂几把货,是何老庚做的,你就出来打死我,不打死我你就是不是何老庚的种!……”
  大雪梨是黑石山一带有名的泼妇,骂人的水平很有一套,那声音高亢嘹亮,优美动听,很有歌唱家的风范,不去做明星真他娘的屈才了。
  骂完了何金贵,大雪梨又开始骂丁香:“看我不用针线把你的小逼缝住,自己家有男人不去使,却去勾搭别人家的野男人?还不是图何金贵的家伙大?村里有的是骡子是马,有的是公狗…………你咋不去。”
  大雪梨在外面拍着膝盖骂,唾沫星子横飞,言语不堪入耳,引得一群孩子嘻嘻哈哈的看,邻居们也捂着嘴巴笑,但是没人上去劝。
  何金贵在里面被骂急了,真想撕烂大雪梨的那张贱嘴,但是好男不跟女斗。
  何金贵冲着那条看家狗吼道:“阿狼,上去咬她,咬掉她的一对大雪梨!”
  阿狼是何金贵喂养的猎狗,非常的忠诚,训练有素,跟狮子一样,听到主人的命令,脑袋一摇就冲了出去,张口冲大雪梨胸前的那对大雪梨就咬。
  把大雪梨吓得,熬地一嗓子窜出去老远,撒丫子一溜烟地狂奔回家了,跟兔子一样飞快,跑掉了一只鞋也不敢回头去捡。
  何金贵和桂兰在院里乐得哈哈大笑。
  何老庚把李栓柱扛回了家。
  李栓柱被打得不轻,胳膊脱臼了,腿骨也脱臼了。需要卧床静养。
  这是何金贵手下留情,如果不是看在李栓柱是香草亲爹的面子上,他真想一巴掌拧掉李栓柱的脑袋,就像他当初在蟒蛇谷掰断那条野狼的脑袋一样。
  儿子惹了祸,当然是老子去擦屁股了。何老庚一个劲的赔礼道歉:“栓柱,孩子不懂事,你放心,回家我揍他,你手下留情多担待。”
  李栓柱躺在土炕上疼的嗷嗷惨叫,杀猪一样,指着何老庚的鼻子骂道:“何老庚,我要告你儿子,让他坐牢,他不但强抢民女,他还打人,我要告到县里去,再不行就告到省里……”
  何老庚不慌不忙坐在大雪梨的土炕上,掏出一撮烟叶子放在烟袋锅里填平压实,点着火柴吧嗒抽了一口,一股浓烟从长满胡子的嘴巴里喷吐出来,这才说:“栓柱,你怎么告他?你有什么理由去告他?丁香跟小林成亲有结婚证吗?”
  “结婚证?没有,但是他们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何老庚摆摆手:“那个不管用,父母包办的婚姻法律是不允许的,没有结婚证,小林跟丁香就是不合法的婚姻。丁香也就不是你李家的人。”
  李栓柱问:“为啥?”
  “你到法院去告他,只能是自取其辱。如果丁香反口告小林强健她,小林也脱不了干系,到时候害的只能是你儿子。”
  李栓柱怔住了,何老庚说的不无道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是不属法律保护的。
  自古以来黑石村的人成亲,从来没人办过结婚证这东西。
  乡村就是这样,只要男女双方的家长同意,两边大人坐一块一合计,中间按个媒人,拜七以后把乡亲们凑一块,吃吃喝喝就算完事了。至于结婚证,山高路远的,谁有空去乡里扯那玩意儿?
  再说乡下的孩子都早婚,法定结婚的年龄要到20岁以后,谁都等不及。
  因为结婚的年龄小,成亲后两个孩子往炕上一躺啥,也不懂,娶媳妇干啥用的根本不知道,所以“拜七”的风俗就孕育而生。
  “拜七”是黑石村一带青年男女早婚的必然产物,是有当时的风俗条件决定的。必须要找人调教。
  李栓柱心里不服气,怒道:“那你说咋办?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金贵抢走小林的媳妇不管?看着我儿子打光棍?何老庚,你必须给我个说法,要不然这事没完!”
  何老庚吸完了最后一口烟,把烟锅子使劲吹了吹,又在炕头上将烟灰磕了磕,缠好以后别在了腰里,说道:“栓柱兄弟,要不这样吧,你也别着急,丁香刚受了伤,让她先在我家里调养着。然后你找人劝劝她,如果孩子愿意回来,我们也不拦着,如果丁香不肯跟小林,你就放她走。大不了小林成亲所有的花销。我来包赔,你看怎么样?”
  李小林在旁边一听不愿意了,怒道:“爹,我不要钱,我就要丁香,丁香跟我成亲这么久,我还没碰过她身子呢,不行不行。”
  李栓柱一瞪眼:“滚一边去!丁香已经铁了心不要你,你要个球?你想把丁香逼死啊?”
  李栓柱是深知其中利害的。从何金贵刚才愤怒的眼神里他看的出,丁香对何金贵有情,金贵也对丁香有意,人家两个人说不定多久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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