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不作不死(五)叶媚的下场(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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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就到这里。
  不远不近,保持了一段该有的距离。
  “我以前一直不觉得我对你好会给你带来什么伤害,因为我一直觉得,我控制不住不对你好。现在看来,确实会给你惹来大麻烦。”古源有些无奈的口吻,“以后还请保护好你自己。”
  “你也是。”乔汐莞点头,微笑。
  电梯到达。
  乔汐莞走进去。
  古源看着她,笑着看着电梯的门关过来。
  就是这个距离。
  他们之间,保持着这样一个,不被侵略,不被非议的距离。
  她想。
  就这样就够了。
  ……
  5天过去。
  刘正扬办事效率确实让人惊叹。
  估计整个上海,从来没有人会在确定犯罪事实后,5天内法院受庭。
  当天法庭外的记者很多,围困在威严的大门口外。悉悉索索,蠢蠢欲动。
  开庭时间在上午10点。
  乔汐莞出现在被告席上。
  庭内无比庄严,一片肃静。
  乔汐莞看着陪审观众席上的人,顾家顾耀其、齐慧芬、叶媚在,每个人的情绪不一般,乔汐莞很淡定的一扫而过。
  审判长宣布开庭。
  书记员宣布法律纪律。
  前排审判员获得审判长许可下,对整件事情进行了阐述,“今年X月X日,在上海通桥湾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嫌疑人逃离,受害人因事故流产。隔日,肇事者司机自首,并承认自己被教唆故意肇事,而教唆他的人指定为犯罪嫌疑人乔汐莞。公诉方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如下:1、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丈夫有着暧昧关系,因嫉妒受害人怀孕而教唆故意发生交通事故他人致使其流产,且公诉方提供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丈夫的暧昧照片;2、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出车祸前,给受害人打电话预约其去聚餐,提供了作案地点和作案机会。3、肇事者司机亲口指证犯罪嫌疑人教唆他故意撞伤受害人,并承诺在完成给予5万元的报酬,犯罪嫌疑人已将这部分钱财上交给公安机关作为证据一并移交至检察院。以上,公诉方现控告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为自己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做法律辩护。”
  审判长点头,对着乔汐莞,“被告人可对审判员阐述不完全的地方做补充说明。”
  “没有。”乔汐莞对着审判长,沉着而冷静。
  “请被告方律师进行法律辩护。”
  刘正扬站起来,对着审判长恭敬的鞠躬,然后非常有掌控力的开始了他的辩护,“审判长大人,根据公诉方律师提供的犯罪依据,我需要问肇事者司机几个问题。”
  “传肇事司机。”审判长严肃的无比。
  肇事者司机王某被带到法庭现场,有些畏畏缩缩的面对法庭。
  “王某你好。你说是我当事人教唆你故意发生交通事故,请问我当事人是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你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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