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一切是命,不再爱任何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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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定要离开?”他问道。
  姬夜熔没有回答他,神色却是那般的笃定,坚决。
  慕夜倒也没有再说什么阻拦她的话,只是近日都在下雨,他要姬夜熔等雨停了,再离开。
  姬夜熔没有反对。
  还没有等到天晴,却等到了慕夜突然抱了一个孩子回来。
  慕夜说是在镇上的湖边椅子上发现的,他问了一圈也没问到是谁家的孩子,只好抱回来了。
  孩子很是瘦小,看起来比刚出生的小婴儿好不到哪里去,当夜就发烧了,呼吸急促,姬夜熔和慕夜送她去镇上的医院,做了检查才知道这个孩子有心脏病,而且没有听力。
  医生说她有一周岁左右,可能是心脏有问题的缘故,她看起来比平常同龄的孩子瘦小又虚弱。
  慕夜让医生给孩子做手术,治好她,看着实在太可怜。
  医生说她的心脏手术镇里的医院做不了,也不敢做,只能去城市的大医院做。
  等孩子退烧了,慕夜抱着孩子回去和姬夜熔商量:“可能因为她身体的缘故,她的父母才丢弃她的,我们想办法帮帮她吧。”
  孩子很乖,基本很少哭,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总是转啊转的,好像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姬夜熔犹豫点头了。
  慕夜带着姬夜熔和孩子去附近的大城市,找到了最好的医院,让医生给孩子动手术。
  但是孩子是弃婴,手术必须监护人签字,慕夜和她没有任何的关系,签不了这个字,医生提出办法就是他收养这个孩子,成为真正的监护人,这样才能在手术单上签字。
  姬夜熔留在医院看着孩子,慕夜急着去办理领养手续,但在办理领养手续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
  在M国的领养条件里,除了经济条件是领养的必备条件之外,还有明确的规定,未满三十五周岁且没有结婚,不具备领养资格。
  也就是说没有达到三十五周岁的慕夜想要领养弃婴的唯一办法就是要结婚!
  题外话:
  关于领养条件,我瞎掰的,切勿较真!不要当现实生活里的法律规定哈!下午还有一更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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