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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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畏军团总部,到处都在训练,喊杀声震天,秦风四周巡视了一圈,最终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没过多久,已到下午两点半。
  渝城老火锅,这是秦风最喜欢的味道,曾经,一有时间,秦风就会去渝城老火锅整一顿。
  舌尖上的记忆,这是秦风心中的记忆,一直不曾忘记。
  许久之前,秦风与宋兴武就喜欢来渝城老火锅,吃个火锅,整几杯小酒,不亦乐乎。
  他们所说老地方,就是这里,约定三点时间,不见不散。
  三点,秦风准时到,进门一看,宋兴武已经在那里等他。
  “秦老弟,你终于来了,好久不见,想死我了!”
  宋兴武冲了过来,与秦风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他个子并不高,比秦风还矮半头,头发不短不长,看起来很精神。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居然是飞龙特战队的队长!
  论身份,飞龙特战队虽不及兵部总指挥,帝安部最高领导那些人,但是那些人也不会轻易得罪他。
  宋兴武是帝国功臣,麾下飞龙特战队,多次为帝国执行秘密任务,历经危险万重,可想而知,他在帝王心目中的位置有多重?
  与秦风一样,宋兴武同属帝王心腹。
  “宋老哥,好久不见啊!”
  再见故人,秦风也很高兴。
  他这种人,很少有朋友,因为身份地位,还有为人处世,所以一般人都很难与他相处。
  不过,宋兴武是为数不多可以与他成为朋友的人之一。
  曾经,他还未被封为国士无双的战神之时,就与宋兴武关系莫逆,经常出去喝酒聊天。
  后来,秦风成为战神,地位尊贵,自然时间也少了很多。
  虽然二人没有时常出去玩耍,但是二人的关系依旧,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味。
  “走,二楼包间,一切都订好,你我兄弟,今日一醉方休!”
  宋兴武挽着秦风的肩膀,勾肩搭背,走进了渝城老火锅中。
  二楼,一个雅间,装潢得极为奢侈,金碧辉煌,引人侧目。
  墙上一幅山河社稷图,唐伯虎真迹,秦风粗略一看,保守估计要值好几个亿。
  二人在雅间中相对而坐,宋兴武打开一瓶五粮液,给秦风倒了一杯,又给自己满上。
  “兄弟,啥也不说,先整一杯!”
  宋兴武端起酒,与秦风碰杯。
  随即,二人扬起脑袋,都一饮而尽。
  咕咚咕咚,一杯酒下肚,二人面不改色,气度非凡,酒量非比寻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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