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 第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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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
  随即池小池装作在夜色中视物不清,眯了眯眼才看清来人,原本还有点茫然无焦的眼睛顿时有了欢喜之色,两颊的酒窝甜得让人简直想跟他一起笑起来:“老杨!”
  系统:“……”一秒入戏,可以的。
  池小池要攻略的王八羔子全名杨白华。
  说起来,这位“老杨”不算老,比程沅大四岁。爱干净,袖口收拾得一般高低;气质清爽,头发指甲都拾掇得利落不毛躁,身上有点木头的淡淡香气,还有年轻男人少有的硬朗和稳重,包裹在白色衬衣里若隐若现的胸膛线条看起来不夸张,但那轮廓却能够轻易地叫人心跳加速。
  在一步步向任务目标走近时,池小池在心里简单复习着他接收到的世界线信息。
  这个世界是池小池进入系统世界后执行的第一个任务,按系统所说,为了让任务者更快适应,每个任务者绑定系统后执行的第一个任务,世界线都与他原先生活的世界线高度相似,难度也是简单模式。
  说白了,新手教程。
  这份新手教程显示,他的攻略对象杨白华,是从西南山沟里飞出的金凤凰、举全家之力供出来的大学生,学的是软件工程专业。从不会开机到成功保研,将近七年的异乡求学生活已经磨去了杨白华通身的乡土气息,乍一看上去,完全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年轻人。
  至于程沅,一言以蔽之,家里有钱。
  至于有多少钱,程沅向来不关心,那是他大哥应该操心的事儿。
  程沅从小喜欢音乐,是那种一头扑进去溺死不管的喜欢。他也确实有天赋,乐器随便玩一玩就容易上手,一把好嗓子更是有高级的乐器质感,唱、作、弹,都来得了,玩得转。
  程沅是在上音乐学院后来找曾经的高中同学玩,在校园里无意遇见杨白华的。
  那时的杨白华刚读大四,恰是最好的模样,意气风发,那股清爽又硬朗的劲儿迷得程沅一跟头栽了进去,一味跟在杨白华后头穷追不舍。
  杨白华起先觉得滑稽,但渐渐地也被这个皮薄馅嫩、兔子一样随便一拎耳朵就能掌握在手的小少爷勾得动了心。
  二人从相识,到确认关系、陷入热恋,足足过了三年。
  某天,程沅喝醉酒,一时冲动,跑去跟家人出了柜。
  程父程母不能接受小时候还追在女孩子屁股后头跑的儿子迷上一个男人,尤其在调查过杨白华的背景后,程父程母更是表示了激烈的反对。
  程家二老倒不是歧视一路奋斗上来的杨白华,他们自己也出身农村,白手起家,知道奋斗的不易。
  然而,杨白华上头有四个年岁不等的姐姐,名字一字排开,各名招弟、盼弟、念弟,望弟,这四个名字摆在这儿,叫程家二老确信,这家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叫自家断了香火的男人,他那场无望的恋爱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然而爱情让人变瞎。
  程沅醒酒后,根本听不进父母的好意相劝,还死挡活挡,生怕爹妈为难杨白华。
  程家父母还没那么低的档次,跟一个靠自己努力奋斗上来的孩子过不去,但程沅这通混闹却实实在在地伤了父母的心。
  为了杨白华,他跟父母闹翻了,搬出了家,和杨白华住在了一起。
  为图便宜,杨白华租住在离市中心公交要坐二十几站地的地方,外卖都没几家,好处是安静,菜价也便宜。
  程沅为杨白华学起了做饭,做得还不错,杨白华夸了他两句,他就每天都做了午饭给他送到公司。
  有朋友骂程沅说,小沅子你他妈疯了吧,为了一个土鸡男,好日子不过了?
  程沅笑着说,他对我可好了,我们说好了,明天吃火锅。
  程沅的确是个浪漫的理想家,每一点微末的理想都被他充满希望地记录在桌上的便利签上,一条一条,像是在写诗。
  “明天上午写歌;中午做饭;下午回来写歌;晚上和老杨去散步;买两杯孙记豆浆,老杨那份加糖;开半晚空调,盖着棉被睡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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