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当迷弟[穿书] 第4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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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徵默默抽出韩熠用来画沿途地理的本子写了两个字:小心。
  韩熠顿时了然,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始思索晚上给颜徵做什么吃。
  聂老的赶车技术可能真的他们,确切说是颜徵好,毕竟他们两个走了这么多天也不过路过了两座城池,而这一晚他们已经距离燕赵边境不远了。
  晚上韩熠用新的烤盘说给颜徵烤肉吃,聂老在问明是什么东西之后,转头就走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拎着一堆野鸡。
  真的是一堆,保守估计成鸡都两三只,还有几只鸡仔。
  这特么是把人家野鸡一家直接全抄来了吧?
  颜徵也不过只是打一只,比起来这位才是真的狠人啊。
  聂老直接将那堆被捆起来的野鸡丢在他面前说道:“来来来,既然做了就多做一点嘛。”
  韩熠怔怔说道:“鸡仔……就放了吧?”
  直接灭门绝户也太惨了一点。
  聂老倒是无所谓,反正他就等着吃就好了。
  颜徵在一旁忍不住说道:“还没收拾怎么烤?”
  韩熠说道:“这么多肯定吃不完,弄一只叫花鸡留着明天路上吃吧。”
  聂老随口说道:“明天大概就能到边境了,如果你们脚程够快,明晚应该能在导春落脚。”
  导春是距离赵国最近的一座燕国城池,算得上是边城,韩熠听后顿时心花怒放。
  这一路风餐露宿可算是能结束了,他这两天只能靠热水擦身体感觉自己都快臭了!
  心情好,他发挥的就更好,烤盘是敞开式的,是以当野鸡的油脂烹出香气的时候,聂老就有些坐不住了。
  他就这么盯着韩熠将分解后的鸡肉煎至金黄色泽,韩熠还顺手用黄米面和豆粉混合煎了饼,而后小心意的剖开,将鸡肉夹进去,再加了一点点的煮好的干菜。
  硬生生的给颜徵弄出了一个古代版本的简易三明治。
  或者称简易肉夹馍更合适一些。
  颜徵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吃法,他接过来之后咬了一口,顿时被丰富的口感吸引。
  原本黄米面和豆粉弄成的饼是比较干的,但是因为有煎的鸡肉夹在里面,油脂浸入面饼,再加上干菜多少可以去除一些过于油腻的口感,让他颇为喜欢。
  一旁的聂老看到韩熠给颜徵弄的吃法,嘀咕了一句:“小娃娃偏心。”
  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自己也按照他的方法弄了一个,顿时吃的满面红光。
  一直到第二天的时候,这老头还在惦念着肉夹馍。
  更甚至还有些发愁:“哎,也就一天的事情,今天你要不要多做点吃的啊?”
  韩熠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要不是为了保证颜徵的营养,真当他喜欢在荒郊野岭做饭啊?
  麻烦死了!如果同行之人换成聂老,对不起,啃干粮吧!
  只不过等他们到了边境之后才发现,燕赵边境开始全线戒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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