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三章 回乡(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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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相对比较少。
  但农民这个身份的用处,却是越来越大。
  而灵平安的祖上,就一直是农民。
  虽然,早在他的祖父时代,就已经迁到了城里面。
  但是,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标注的职业,一直没有变过!
  他的户籍所在地,也一直是祖上所在的江城市东梅镇七里铺村。
  而联邦帝国的乡村,自古以来就是很抱团的。
  尤其是在广南!
  乡党关系是堪比同窗、同袍一样的铁关系。
  一个地方的人,更是一旦遇到,就自动抱团。
  很多过去的影视作品里,广南人就经常充当那种路见不平的豪侠角色。
  其剧情基本都是主角在海外被人欺负,然后路旁的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一听主角的广南口音,立刻就拔出腰间挂着的左轮手枪杀了出来。
  以至于,人们一度形成了刻板印象。
  以为广南人都是那种骑着高头大马,腰间别着左轮手枪,在广袤的北周原野上行侠仗义的豪侠。
  但其实那是两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而在如今,马背上的豪侠,已经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消失在了北周的原野上。
  但,广南人的乡党情节,依然浓厚。
  只要是一个地方的,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甚至,只要祖籍是一个地方的,也都好说。
  而农民这个身份,对灵平安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他可以去果园和菜地里,自己去摘那些想吃的水果和蔬菜。
  而且价格很便宜!
  基本上,不到市价的三成。
  也就是他懒!
  勤快一点的话,天天都有蔬菜和水果吃!
  不止如此,每次有村里人来城中采购或者游玩。
  都会给他带一点村里的蔬菜、水果什么的。
  于是,抱着贝斯特,灵平安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条路他很熟!
  十岁以前,父母每周都会带他回一次乡下祖屋。
  一则打扫祖屋,二则祭拜先人,三则采买些蔬菜与水果回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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