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宰土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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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浩荡荡来到最气派的店门口,大名鼎鼎的先斗町,小雅进门简单交涉,说是来自华夏想拍纪录片,被客客气气请到大厅,三个女孩跪在榻榻米上,屈身给丁旭行礼。
  丁旭看着面前专业人士,只见身穿粉红色丝绸的和服,脸若粉笔苍白,唇如蔷薇鲜红,头发上还佩戴着蝴蝶发饰,看起来就像是一件活动的艺术品。
  人家脸上的白为什么如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呢?
  因为得到许可,两台摄像机可以拍摄各种细节,丁旭在旁边介绍道:“这里其实是茶屋,相当于艺伎经纪公司。”
  “茶屋主人是妈妈,大多是资深艺伎出身,或是花柳街的著名经纪人,在圈里一言九鼎的老江湖。”
  “女孩子从十二三岁被送进茶屋,接受严格的礼仪和待人接物的规矩训练,一步一颦,站姿坐姿,到琴棋书画,歌舞演艺,至少需要三年时间的苦练才能出场。”
  “是不是有点像咱们古代青楼花魁?”
  “所以艺伎自古有卖艺不卖身的传统,这指的是不会也不能随便跟客人出去过夜,无论出多少钱都不行!”
  “别急听旭哥说完。”
  “但是有钱人可以包养!”
  “跟咱们古代娶青馆回家当小妾差不多,包养艺伎自古是上流社会男人的一种时尚,你们猜猜多少钱?”
  众人来到最大包间,丁旭坐在主位,四大花瓶坐在旁边下手,调侃道:“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泡沫经济时期,一年包养费至少也得2000万日元!”
  “每年百万人民币!”
  “还不包括给她们买和服和各种化妆品,以及租房等费用,如果全部加起来的话,则需要5000万日元以上。”
  “就问你们怕不怕?”
  “太幸福了吧。”小樱差一点脱口而出,赶紧闭嘴。
  狗团子跟司南对视一眼也很震惊,现在养小三也太low了吧?
  小雅带着两个艺伎进门,直接坐在丁旭左右两边,其中一个笑盈盈的递过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美月?
  “看见没?这是规矩。”
  丁旭经过翻译,解释道:“作为艺伎是不可以与客人发生单独联系,一切都听茶屋主人,也就是妈妈派遣。”
  “收入也是归妈妈所有,再根据出场业绩,每个月发给薪水。”
  接过另一张名片叫百合叶,每人名片图案居然还不一样?
  都印刷在粘帖纸上,可以把名片揭下来,粘帖在自己喜欢的地方?
  太人性化了吧?
  因为提前打过招呼,正式开始喝酒聊天,小雅坐在旁边负责翻译,丁旭很快知道美月并不是从小学艺,而是读完大学之后,被职业所感染,投身于此。
  每天早上八点钟必须起床,练习歌舞和学习弹琴,要练习到中午。
  吃中午是一天之中最快乐的时光,做饭姐妹们一起吃。傍晚便开始工作,整理发型妆容,穿戴漂亮和服,等待客人们的召唤。
  她们只服务于这家店,很多女孩最繁忙的时候,一个晚上要跑五六个地方。每天工作很晚,甚至要到深夜两三点才送走最后一批客人。
  “兄弟们刚才旭哥得到一个爆料!”
  “就算土豪看上一位艺伎,必须先向妈妈提亲,人家肯定不会立即答应,反而通过各种手段调查你的背景和资产信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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