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 三宣六慰(3 / 3)
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称宣慰使司、宣抚司。
云南布政使司之下有三个宣抚司,六个宣慰使司,合称“三宣六慰”。
“三宣六慰”是明代对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
“三宣”指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三个较大的土司,即南甸宣抚使司、干崖宣抚使司、陇川宣抚使司。
“六慰”指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六个较大的土司,即车里宣慰使司、孟养宣慰使司、木邦宣慰使司、缅甸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宣慰使司、老挝宣慰使司。
“三宣六慰”皆隶属明云南布政司,宣慰使司高于宣抚使司。 ↑返回顶部↑
云南布政使司之下有三个宣抚司,六个宣慰使司,合称“三宣六慰”。
“三宣六慰”是明代对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
“三宣”指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三个较大的土司,即南甸宣抚使司、干崖宣抚使司、陇川宣抚使司。
“六慰”指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六个较大的土司,即车里宣慰使司、孟养宣慰使司、木邦宣慰使司、缅甸宣慰使司、八百大甸宣慰使司、老挝宣慰使司。
“三宣六慰”皆隶属明云南布政司,宣慰使司高于宣抚使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