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一封长信1(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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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已经谈过一次恋爱了,就跟你失之交臂了,于是大大方方带着见了两三次面的男朋友回了绵竹。
  可是,他却太过风流,在我眼皮底下耍了好多女朋友,最气愤的一次是同我表哥在一个歌城玩,我得到线报就叫三轮带我去那歌城,一进门,便见他跟我表哥一人带一个美女唱着歌。
  他更是过分,还给那个美女喂糖吃。
  我想不通,老娘每天累死累活赚钱,连穿的用的都是我为他安排,居然还背着我找其他女人,更何况是跟我表哥一起。
  我当时笑了笑,转身就走。留下错愕惊诧的他们继续HAPPY。
  不过等我送我妈妈回去后,我便去了王勇当时开的小酒吧,叫了好几瓶酒,一边在偌大的包间里唱着歌,一边一个人喝着酒,流着不值钱的眼泪。
  我们经常在那里唱歌。
  因我妈喜欢唱歌玩,而我却不怎么喜欢,却不得不叫上店里的小朋友陪我妈。
  正巧那会儿,邱霍军让我买他自己住的那套小房子,只要两万多,据说装修他花了很多钱。
  他装得挺好的,也不怎么住。
  我没进去看过,但邱带他去看了。
  我没任何想法,因为我还没同谁安家的准备。
  更何况我认为,就算安家,不应该是男人买给女人吗?
  不应该是男人养女人吗?
  加之何总是不知趣,经常带女生在街上晃荡,搞得卖水果,卖烧烤的都以为他是我妈儿子,当着我面说:“你儿子带着你媳妇去前面歌厅耍了。”
  我真想说,操蛋的人生,操蛋的男人。
  不过我并没有,因为我并不知道人的一生究竟要怎么过。
  而跟他吵架,他总说我爱着别的男人,本来又不喜欢他。
  我真的觉得男生怎么活得这么见识短浅。
  爱,也要比较吗?
  如果真这样,那么很抱歉,姐谁都不想爱。
  因为爱的第一个人起点高了,又让谁来比较呢?
  那年何耍了一个女孩子,蛮漂亮的,不过那女孩子的男朋友跑店里问我妈要钱。我妈给我打电话,她便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对付五个小男生。
  我冷冷的跟他说,没有。
  几个男生跟我说,没有就要把铺子砸了。
  我气愤的说:“如果把铺子砸了,我让你赔五万。”
  他们天天来闹事。
  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勇气,可我必须得保护我的财产安全,不是吗?
  后来他们说,是因为我男朋友睡了他们谁的女朋友。
  我操,我还是受害人呢,还来问我要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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