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46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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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经理得到了同志,原本已经打算上来说好话了,却见这三位径直走了进来,直接坐到了旁边,然后就做出一副看热闹的表情来。
  这又是怎么了?
  赶出去?那不可能啊。
  这会儿还有其他的客户,毕竟你可以做门面工程,但是活儿不能停下来。
  而在旁边的办公室里,许主任正在侃侃而谈。
  “对于金融业清廉文化,我们支行一向都是重点抓的……”
  许主任的面前,负责采访的记者杨晓红面带微笑地不断点头。
  结果正说着呢,外面突然传来阵阵的喧闹声。
  采访被打断了,许主任开口道:“怎么回事啊?外面吵什么?”
  “杨记者,十分抱歉,您先等一等。”
  结果很快就有了消息。
  “有法警来送宁常区法院的传票?我们支行被告了?”
  第384章 既然不好说,那就别说了
  这事对于许主任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这其实就是现在很多类似诉讼的有意思之处。
  当初周毅和方大状在闲聊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行政诉讼的问题。
  尽管在法律上,行政诉讼好像说的不太多,但是呢,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依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甚至可以说,这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
  这同样是我们外部监督的重要监督方式之一!
  相应的,行政诉讼一路走来自然也经历了很多的发展过程,方大状曾经就给周毅讲到过一个听起来就很假的故事。
  说某个村民有一天,因为某个问题起诉sheng级行政机关,然后呢,法院肯定是要送传票的,那么对方谁应该出庭应诉呢?
  结果那个法院负责送达的工作人员有点“不懂”,心里想着,那我们起诉某某机构,某某公司,民事起诉状上都会写上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那起诉行政机关,同样也得负责人吧。
  然后就把sheng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给写了上去……
  那事情就闹大了。
  这当然是个笑话了,现实中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肯定不可能这么做,但是同样,因为种种原因,行政诉讼的发展进程一直很慢。
  最重要的是,一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但是见不到相关人员,你这个行政诉讼就没什么意义。
  于是在前几年,最高法出台了相应的通知,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
  这通知的主要内容就是,重大“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也就是说,重大的案件,需要你们的负责人来,正职负责人和副职都可以。
  而不重大的呢,同样也不能和以前那样只派个律师出庭,你们的工作人员也得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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