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哥们是非主流(2 / 3)
珠宝店里富翁多,富婆也多,富翁喜欢包点二奶,现在富婆也毫不示弱,在华夏妇女解放之后,包养小白脸的富婆是遍地开花。
是人嘛都要享受。
程世阳光着上身刚走过一条柜台,就有一位长得五大三粗,腰堪比啤酒桶、麒麟臂,一张大长脸,怎么看怎么像河马的女人扑了过来,一只手毫无晦涩的抓向了程世阳强壮的胸肌,好像色狼伸手去捏漂亮小妞的咪咪一样。
“小哥,你看我怎么样?”
“挺好啊。”程世阳轻柔的将河马伸向自己的爪子给拨弄掉。
河马娇羞道:“哟,小哥还挺害羞的,胸肌怪发达的啊,我倒是挺喜欢你这号的,想不想跟我发生点什么?价格方面放心,一晚上两万块。”
我去,搞了半天是过来劫色的,程世阳估摸着对方的模样,照这种口味,这种长相,老子能硬得起来吗?
他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小子,你丫倒是挺牛逼的,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找我老公干死你个王八蛋。”
“哈哈,黑寡妇,你确定你老公能够弄死我这位朋友吗?”爽朗的笑声在程世阳背后响了起来。
程世阳回头一看,原来是潘少华,这老头出来得挺及时的。
河马打了个响指:“潘少华,你出来得瑟什么?我老公是谁你应该知道,如果惹恼了我,我拆了你家的店。”
潘少华也不愿意拿腔拿调:“这位小爷叫程世阳,你说你惹得起不?”
“他……。”河马尖叫了一声,只说出一个字声音便夏然而止。
她就是邵天罡的母亲,自己儿子被面前这位小伙子打折了一条手,现在相遇应该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她知道自己老公早上给了消息,千万不能找程世阳的晦气,不然可能会丢掉性命,家族供奉的性命都丢在了这个家伙的身上。
“这位认识我吗?”程世阳小声的问潘少华。
潘少华更小音量的说道:“他是邵天罡的妈妈,也是我们潘氏珠宝的常客。”
噗!程世阳现在终于相信了冤家路窄这句话,如果不是他脸皮够厚,可能真有些尴尬。
看了程世阳几秒钟,河马扭着头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自己儿子也不过是断了一条手,算不得不共戴天的大仇。
程世阳耸了耸肩膀:“潘老,你这么搞一出,我都觉得我自己是飞扬跋扈的富二代了。”
“哈哈,你小子是富一代,飞扬跋扈嘛说起来也算得上,上次我喊了你好几声,边上也好多人劝你好久,可你小子还是不声不响的敲断了邵天罡的手,够有种。”潘少华打心眼里对程世阳是佩服得紧。
一旁,刚才拦住程世阳的保安姗姗来迟,见到那位乞丐竟然和自己老板在一起,脸都吓绿了,走过来伸手想要牵走程世阳,并且很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啊老板,不是我放他进来的,而是他自己跑进来的。”
潘少华有些不悦;“你放进来也没事,他是我的朋友。”
保安心里被一道神雷正正的劈道,和自己老板是朋友的人能是自己想轰走就轰走吗?
他内心开始惶恐,被辞了工作倒是无所谓,可一旦得罪了这种程度的人物?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程世阳倒是好说话,指着自己的脸说道:“保安兄弟,你觉得我够不够非主流?”
“够,太够了。”保安说道。
“那就行了,下次再过来总不用再脱衣服了,别又被那些不开眼的老女人看上,一晚上两万块钱包养我。”
“哈哈。”三人一同笑了起来。
尤其是保安,他见过太多的有钱人了,可是那些有钱人一旦有一个小小的行为冒犯了他们,他们便跟小心眼似的一定要在你身上报复回去,倒是这位乞丐……程世阳,似乎对人根本没有攻击性,虽然看上去很像是流氓。 ↑返回顶部↑
是人嘛都要享受。
程世阳光着上身刚走过一条柜台,就有一位长得五大三粗,腰堪比啤酒桶、麒麟臂,一张大长脸,怎么看怎么像河马的女人扑了过来,一只手毫无晦涩的抓向了程世阳强壮的胸肌,好像色狼伸手去捏漂亮小妞的咪咪一样。
“小哥,你看我怎么样?”
“挺好啊。”程世阳轻柔的将河马伸向自己的爪子给拨弄掉。
河马娇羞道:“哟,小哥还挺害羞的,胸肌怪发达的啊,我倒是挺喜欢你这号的,想不想跟我发生点什么?价格方面放心,一晚上两万块。”
我去,搞了半天是过来劫色的,程世阳估摸着对方的模样,照这种口味,这种长相,老子能硬得起来吗?
他二话不说就要离开。
“小子,你丫倒是挺牛逼的,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找我老公干死你个王八蛋。”
“哈哈,黑寡妇,你确定你老公能够弄死我这位朋友吗?”爽朗的笑声在程世阳背后响了起来。
程世阳回头一看,原来是潘少华,这老头出来得挺及时的。
河马打了个响指:“潘少华,你出来得瑟什么?我老公是谁你应该知道,如果惹恼了我,我拆了你家的店。”
潘少华也不愿意拿腔拿调:“这位小爷叫程世阳,你说你惹得起不?”
“他……。”河马尖叫了一声,只说出一个字声音便夏然而止。
她就是邵天罡的母亲,自己儿子被面前这位小伙子打折了一条手,现在相遇应该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她知道自己老公早上给了消息,千万不能找程世阳的晦气,不然可能会丢掉性命,家族供奉的性命都丢在了这个家伙的身上。
“这位认识我吗?”程世阳小声的问潘少华。
潘少华更小音量的说道:“他是邵天罡的妈妈,也是我们潘氏珠宝的常客。”
噗!程世阳现在终于相信了冤家路窄这句话,如果不是他脸皮够厚,可能真有些尴尬。
看了程世阳几秒钟,河马扭着头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自己儿子也不过是断了一条手,算不得不共戴天的大仇。
程世阳耸了耸肩膀:“潘老,你这么搞一出,我都觉得我自己是飞扬跋扈的富二代了。”
“哈哈,你小子是富一代,飞扬跋扈嘛说起来也算得上,上次我喊了你好几声,边上也好多人劝你好久,可你小子还是不声不响的敲断了邵天罡的手,够有种。”潘少华打心眼里对程世阳是佩服得紧。
一旁,刚才拦住程世阳的保安姗姗来迟,见到那位乞丐竟然和自己老板在一起,脸都吓绿了,走过来伸手想要牵走程世阳,并且很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啊老板,不是我放他进来的,而是他自己跑进来的。”
潘少华有些不悦;“你放进来也没事,他是我的朋友。”
保安心里被一道神雷正正的劈道,和自己老板是朋友的人能是自己想轰走就轰走吗?
他内心开始惶恐,被辞了工作倒是无所谓,可一旦得罪了这种程度的人物?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
程世阳倒是好说话,指着自己的脸说道:“保安兄弟,你觉得我够不够非主流?”
“够,太够了。”保安说道。
“那就行了,下次再过来总不用再脱衣服了,别又被那些不开眼的老女人看上,一晚上两万块钱包养我。”
“哈哈。”三人一同笑了起来。
尤其是保安,他见过太多的有钱人了,可是那些有钱人一旦有一个小小的行为冒犯了他们,他们便跟小心眼似的一定要在你身上报复回去,倒是这位乞丐……程世阳,似乎对人根本没有攻击性,虽然看上去很像是流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