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号 第17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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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秩序之神就诞生于上个纪元,那个诸神争相现身的时代。
  神与神在斗,
  崇拜神的人之间也在相互厮杀,
  以神为名义的战争,凌驾于国家与民族,成为了无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为神,不允许自己被亵渎。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个会选择自我惩戒的神;
  他将自己犯了错的女儿投入凶兽之口,任其嚼碎,以这样一种方式,点亮了秩序之光。
  或许,
  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个神高高在上的时代,他身为神,却给神定下了规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类,第一次有机会,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对于秩序之神而言,应该是一种实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渐渐的,
  我发现我自己错了。”
  ……
  “根据《秩序条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离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现在我正式宣布对你提出质询;
  狄斯,
  你是否承认上述指控,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阶上,看着前方的拉斯玛。
  在拉斯玛的身体两侧,飘浮着两本书,一本是《秩序条例》,另一本,则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个国家,但宗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长老们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隐秘,同时也拥有对秩序之神意志的传递和解释权。
  身为大祭祀的拉斯玛,则是秩序神教世俗巅峰之一的存在,在教会运转的这套体系中,拥有名义上的最高决策权。
  但在神殿长老面前,他只是一个在父母外出工作时留在家里帮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内很多大教会的运行体制,就是****;前者掌握一切,后者掌握前者。
  “狄斯,你是否承认你所犯下的过错!”
  拉斯玛发出了第二遍质询。
  狄斯没有回答,他就站在那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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