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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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娱乐产业,ip为王!!
  现在摆在李少杰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条就是试图挤入分成大军。
  不仅困难一些,工作量大,而且风险极高。
  可一旦真的运营起来,受益无穷。
  第二条就是卷一笔快钱就跑。
  想了想,李少杰还是决定走第一条路。
  管他扑街不扑街的。
  现在又不缺钱。
  能分成才是最好的。
  而集英社的选择也很简单。
  虽然《jojo》故事各不同,但本质思想是一样的。
  主角的风格各不相同,很考验音乐人的创作广度。
  尽可能如果选择一个人为主的话,在音乐上也完全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相辅相成,彼此间的利益有融合,但却相差不大。
  这是最舒服的合作状态。
  如果动漫火了,带来的利益,顺利的情况下,李少杰可以拿到百分之三。
  而如果音乐火了,运营音乐这一块得到的后续利益,大头可就全是李少杰的了。
  如果彼此都火了那就更好,合同上会详细标明其余“周边”的销售与“周边活动”的各式运营方式,彼此之间不同的分成。
  特别的谨慎。
  比如,动漫交响乐会,大头是李少杰的。
  但如果是动漫周边玩具,李少杰是不参与分成的。
  而动漫点击量带来的收益,可以有百分之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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