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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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就有过某法官因为和被告有私人恩怨,当庭判处死刑,直接枪毙的案例。
  然而……
  就在他刚放下心的时候。
  被告席上。
  高峰将他交待的东西讲完之后,似乎还不满足。
  又开始辩解道:“法官大人,我朋友在百度上帮我问过了,网上好多律师说,我是喝醉的状态下扔的瓶子,不是主观行为,这应该算不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八十二章 张律师,你倒是反驳啊
  关押在看守所的这几天里。
  除了和张玮沟通之外,他自己也在苦思脱罪的方法。
  张玮虽然看起来很专业,但一直强调的只是减刑。
  而不是脱罪。
  于是……
  他让自己的好友庄华荣在外面帮忙搜索脱罪的方法,网上询问过好多律师。
  他们都表示醉酒状态下的行为,是没有理智和意识的,不构成主观故意。
  “百度上好多律师都说我喝醉了,失去了理智和意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我的行为属于醉酒过失,不存在主观故意。”
  “那天我喝了两箱酒,全被我干完了,我真的喝到昏天黑地了,什么也不知道啊……”
  对着法官,高峰继续辩解着。
  这些都是庄华荣帮他搜索到的,网上律师教他的。
  为此。
  他还让好友庄华荣帮他垫付了好几百块的律师咨询费。
  结合他这些天了解到的法律知识。
  他越想越觉得这些律师说的对,比张玮的水平高多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主观故意的行为。
  而他整个人都喝懵了……
  哪来的主观故意?
  因此,根本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不构成的话……
  那法院只能判他高空抛物罪,那个罪最多是赔点钱。
  他根本不用坐牢!
  与此同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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