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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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就不爽物业很久了,国家都说小区内物业收益所得归业主所有,可我们一分钱都没收到!”
  “别说收益了,其实每个月的物业财报都要公示,可他们从来没有公布过!”
  “电梯里的广告每天都换,我们看了多少广告,物业给了我们一分钱吗?”
  “还有那个施工的,我们小区经常有人在下了班后还在装修,噪音太大了,也没见物业去管。”
  “……”
  几百个业主像是打开了话匣子。
  将他们心中的怨气和不满,全部发泄了出来。
  显然。
  这些年下来,物业在他们心里的印象并不好。
  有钱物业赚。
  有事就甩锅。
  这就是他们对物业最直观的感受。
  青岚看着维权群里各个业主们的吐槽,继续回复道:“能不能把三方都送进去,就看上策了。”
  随后。
  她将自己已经请了专业的机构对整栋楼的结构进行了鉴定的事说了一遍。
  “等到明天,鉴定结果就能出。”
  “然后我们就可以报警了!”
  “401的业主、物业、施工队,一个都跑不了!”
  有了房屋危险性鉴定书,警方立案也将十分迅速。
  同时。
  也可以坐实了物业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行为,物业的人要对此负很大的责任。
  在经过了秦牧的指点后。
  她也详细查询了一下这方面的法条,了解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将构成此类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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