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一个是对于公诉方提供的犯罪证据、证人证词的质疑。
  另一个则是对判定罪名的逻辑上。
  法律讲究逻辑。
  根据现行法条,进行逻辑推断,以便归罪、定罪、量刑。
  “这里是在许乐山家,找到的尚未被销毁的快递外包装等资料证据……”
  随后。
  公诉人拿出了一份拍照资料,递交了上去。
  在法庭上。
  并不需要出示实体证据。
  所有涉案物品,都可以通过拍摄、扫描等方式,来作为举证资料。
  只需要程序合规合法即可。
  就算是赃物……
  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举证。
  “这是受害者提供的公务机关文件邮寄信息。”
  “这是受害者提供的身份证邮寄资料。”
  “这是银保监提供的反馈信认证。”
  “这是受害者提供的公司商业机密文件企划书资料。”
  “这是……”
  随着一个又一个资料的递交。
  被告席上。
  许乐山再次慌乱起来。
  焦急的看着张玮,催促道:“张律师,你不是要反驳吗?你倒是反驳啊……”
  张玮看了他一眼。
  嘴角抽了抽。
  神特么的反驳。
  这些证据……
  都是公安机关取证的。
  他怎么反驳?用什么理由反驳?
  “尊敬的审判长,上述的证据,除了可以证实被告人犯盗窃罪之外,还涉嫌了侵犯自由通信罪、故意破坏财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