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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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相应的刑法……
  伴娘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再接着就是非法拘禁案……”
  在将第一个案子讲解完毕,秦牧接着分析第二个案子。
  陈导光等人在乡下堵门,涉嫌了非法拘禁。
  这个刑法……
  其实是很多人容易忽视的。
  就算是把对方堵在家里,也是构成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的判定要求,只在于是否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动静自由权。
  只要他人的自由受到了侵害……
  便可以判定为非法拘禁。
  而非法拘禁的认定标准,也非常简单,只需要拘禁满24小时,或者一次性拘禁三人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三次以上。
  此外。
  还有寻衅滋事罪,这个属于兜底法条。
  即囊括面广,防止某些犯罪行为逃之夭夭。
  比如说张三故意敲毁了某办公大楼的玻璃,被公诉机关起诉破坏财物罪。
  但张三找了个非常牛逼的律师。
  他提出了一个辩护观点,即当地的破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在金额2000元以上。
  而张三砸坏的玻璃……
  经鉴定,价值在1999,尚未达到立案标准,应当无罪释放。
  这个辩护有理有据,公诉机关居然无法反驳。
  最后……
  公诉机关在高人指点下,另辟蹊径,选择起诉张三寻衅滋事罪。
  按照刑法,借故生非或者无故生非的行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
  张三砸毁玻璃的行为,明显的是无故生非,故意破坏。
  很显然,可以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并未有金额价值的要求。
  并且量刑……
  在五年以下。
  而破坏财物罪的量刑,仅仅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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