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你朋友……是私立医院的工作人员?”
  电话里。
  那个律师再三确认。
  “是的,他就是平时多赚了点钱,也不至于涉嫌这种罪名吧?这不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犯的吗?”
  刘桥哭着脸,接着问道。
  三年前。
  他开设药店,就是看中了三和医院的私立资质。
  这种私营医院……
  似乎不会被过多监控,也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款款。
  他更好和医院“合作”,牟取暴利。
  然而……
  数分钟后。
  电话那边的律师搞清楚了状况,认真说道:“你这个认知,存在误区。”
  “刑法中,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但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并非是世人所认知的那样。”
  “主要包含了几类,第一类指的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类指的是国有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类则是与此相关的,按照法律规范,从事公众职业活动的人员。”
  在电话里。
  这名律师十分重点的分析了这三类人员。
  第一类指的是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等政府人员。
  第二类指的则是国有企业,公立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等人员。
  但第三类……
  却照样包含了私立医院。
  因为……
  这个行业,涉及到了大众领域,且事关民生,属于特殊机构。
  也需要接受重点监管。
  “这……也包括?”
  刘桥听后,瞪大了眼睛。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