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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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发生后,胡问凝先对老人进行口头劝说无果,后来报警,民警介入调查调解,说服了赵德柱等人。”
  “但赵德柱等人却在事后生出了报复之心,教育无效,再次进行了偷瓜行为,并且砍毁了受害人胡问凝的许多南瓜。”
  “往后数日,赵德柱等人每日光顾,使用拖车、蛇皮袋、剪刀等工具,偷窃南瓜,造成胡问凝的财产巨额损失,累计这5万余元。”
  “且在偷到南瓜之后,赵德柱等人委托家中晚辈,将南瓜携带至镇上出售。”
  “在基层派出所立案,依法抓捕卖瓜者之后,赵德柱等人聚众集结在派出所外……”
  “我院认为,赵德柱等113名老人的行为触犯了多条刑法,涉嫌了盗窃罪、抢劫罪、破坏他人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要求对赵德柱等人依法判处相关有期徒刑。”
  “赵家村65人在明知道南瓜是赃物的情况下,依旧违法售卖,触犯了刑法,涉嫌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对65人依法判处……”
  足足十分钟。
  公诉人才将赵德柱等人的罪行全部控诉完毕,并且向法院给出了量刑建议。
  “被告人,对于公诉人的控诉,你们有什么要反驳的?”
  审判长侧过头,看向了赵德柱等人。
  这次案件……
  因为被告人众多,所以由赵德柱三人代表其余人,出庭辩述。
  “这个……”
  被告席上。
  赵德柱听后,忍不住看了眼旁边的张玮和王大锤。
  “按照之前交代你的说就行了。”
  张玮给予了一个鼓励的眼神。
  “南瓜的确是胡问凝所有,我们也的确搬了瓜,但我们最多是偷窃,并没有从胡问凝的手中抢劫,而那些碎裂的南瓜……都是各自不小心毁坏的……”
  赵德柱深吸了一口气,按照预先的交代进行着答辩。
  这个辩护方向……
  是张玮给他制定的。
  公诉人控诉了他们四项罪名,分别是盗窃罪、抢劫罪、破坏他人财物罪、寻衅滋事罪。
  前三项……
  都是和偷瓜有关。
  而盗窃罪,情节一般,数额较小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抢劫罪……
  起步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执行了抢劫行为,便构成了这个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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